皖司许〔2023〕459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施权等29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专职律师执业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们专职律师执业,予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 合肥市
施权 安徽凯和律师事务所
徐佳佳 安徽康知律师事务所
胡文龙 安徽君聚律师事务所
尹灿 安徽润天律师事务所
高坤文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肖葳 湖南弘一(合肥)律师事务所
孙浩文 上海汉之(合肥)律师事务所
葛菲 北京京师(合肥)律师事务所
崔磊 北京康达(合肥)律师事务所
蔡绿山 广东商达(合肥)律师事务所
二、亳州市
李静 安徽佑安律师事务所
杨妮娜 安徽公德律师事务所
胡春影 安徽淮中律师事务所
曹二祥 安徽东屹漆园律师事务所
邵天航 安徽东屹漆园律师事务所
三、阜阳市
武艳 安徽淮都律师事务所
仇成领 安徽东凡律师事务所
张娟娟 安徽兴阜律师事务所
四、淮南市
周楠 安徽大潜律师事务所
刘松 安徽徽商(淮南)律师事务所
五、六安市
聂士兵 安徽靖淮律师事务所
六、宣城市
李志恒 安徽明泉律师事务所
七、铜陵市
杨国庆 安徽智全律师事务所
八、安庆市
昝建立 安徽百草园律师事务所
九、广德市
方早胜 安徽兴才律师事务所
蒋欣怡 安徽渊源律师事务所
刘崇凌 安徽大旗律师事务所
蔡瑶 安徽宣广律师事务所
肖溪 安徽皖东南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