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许可〔2024〕260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安徽徽豪律师事务所、安徽炎黄律师事务所: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变更负责人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肖兆红变更为段炼;
安徽徽豪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李军变更为丁飞;
安徽炎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苗春变更为李超。
安徽省司法厅
2024年7月17日
安徽炎黄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2年改制成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创办20年来,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和太和县司法局大力支持下,勇于开拓进取,不断与时俱进,通过合伙改制、业务转型、人才引进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法律服务质量,逐渐扩大县域影响,初步形成炎黄律师品牌,近几年己先后多次被阜阳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评为优秀律师事务所。2010年度,该所律师人均业务收入位居阜阳市律所首位,诚信度逐年攀升,并在制度建设、党员生活、树“三信”和“创双先、争双优”等活动中成绩斐然,独领风骚,走在全市县域律所前列。2011年6月,顺利通过安徽省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一级认定,安徽炎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被安徽省律师协会党委评为“五好党支部”,被中共太和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11年8月,被阜阳市司法局、阜阳市律师协会评为全市律师事务所档案升级达标先进单位。2012年2月,被中共太和县委、太和县人民政府评为优秀基层站所。2012年4月,被阜阳市司法局、阜阳市律师协会评为星级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