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许〔2024〕188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安徽徽杰律师事务所、安徽安能律师事务所、安徽秉度律师事务所、安徽皖松律师事务所: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变更负责人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
安徽徽杰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方东变更为丁正校;
安徽安能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王其炳变更为严正祺;
安徽秉度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陶厚清变更为黄卉;
安徽皖松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胡喆变更为高凯。
安徽省司法厅
2024年5月14日
关于设立安徽安能律师事务所的公示
裕安区司法局于2017年2月23日向我局提交了《关于拟同意王其炳等三位律师申请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的报告》(裕司〔2017〕05号)。王其炳、夏琼琼、程杨等三同志申请设立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经检索,名称确定为“安徽安能律师事务所”。
经审查,王其炳、夏琼琼、程杨等三同志申请设立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提交材料齐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17年8月22日-24日,如有异议,请向市司法局律师法援科反映。电话:3622013。
六安市司法局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