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尚知律师事务所的公示
金安区司法局于2015年1月6日向我局提交了《关于拟同意常瑛等人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的报告》(金司〔2015〕1号),常瑛、丁宝颜、赵皞志等三同志申请设立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经检索,名称确定为安徽尚知律师事务所。
经审查,常瑛、丁宝颜、赵皞志等三同志申请设立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提交材料齐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自2015年10月27日-29日,如有异议,请向市司法局律师法援科反映。电话:3379309。
六安市司法局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