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安徽中仪律师事务所的公示
裕安区司法局于2015年4月27日向我局提交了《关于请示许可柴苒等人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报告》(裕司〔2015〕18号),柴苒、王成军、张登明三同志申请设立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经检索,名称确定为“安徽中仪律师事务所”。
经审查,柴苒、王成军、张登明三同志申请设立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提交材料齐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自2016年1月5日-7日,如有异议,请向市司法局律师法援科反映。电话:3379309。
六安市司法局
2016年1月5日
安徽中仪律师事务所经安徽省司法厅批准成立,中仪所律师均有多年律师执业经历,公司法务、新三板业务、民事再审、矿业权、在房地产、商标、专利、损害赔偿、各类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刑事辩护、企事业法律顾问等领域各有所长。
中仪始终把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作为第一要务,始终将“敢为人先、勇于担当、勤勉尽责、追求卓越”作为执业理念,始终将“诚信立所、民主治所、专业强所、党建促所、文化兴所”作为治所和发展的理念。打造诚信律师事务所已成为中仪下一步品牌发展目标。未来,中仪将按照“部门齐全、布局合理、优质高效、顾客至上”的高标准,力争把中仪发展成为具有重要品牌影响力,能够提供专业化、团队化综合法律服务的大型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