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皖司许决字〔2019〕第294号
张作华等25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的变更执业机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们申请变更的行政许可事项准予变更。
请你们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信函)到本机关(省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厅窗口)领取律师执业证书。
一、合肥市(10人)
张作华 由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坤志律师事务所
赵红婷 由安徽李丰升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大森律师事务所
董道林 由安徽原声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至达律师事务所
陈梦龙 由安徽金六州律师事务所转入上海(建纬)合肥律师事务所
李大玮 由安徽衡威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昊华律师事务所
方宏图 由安徽国天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尚公(合肥)律师事务所
陶雅 由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大森律师事务所
黄乔英 由安徽皖衡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市炜衡(合肥)律师事务所
李雪华 由安徽万舟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大森律师事务所
吕清正 由安徽邦运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尚公(合肥)律师事务所
二、阜阳市(2人)
付仕 由安徽卫东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颍胜律师事务所
李芳芳 由安徽淮都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恒冉律师事务所
三、淮南市(1人)
张岩 由安徽润天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俊诚律师事务所
四、滁州市(1人)
苏元章 由安徽径桥(蚌埠)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江安律师事务所
五、六安市(1人)
叶贻祥 由安徽余浩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中仪律师事务所
六、芜湖市(1人)
周梨花 由安徽烁光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深蓝(芜湖)律师事务所
七、宣城市(3人)
陈飞飞 由安徽明泉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明泉(宁国) 律师事务所
邱学峰 由安徽明泉(宁国)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半茶律师事务所
汪晶 由安徽明泉(宁国)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半茶律师事务所
八、黄山市(3人)
曾家鸣 由安徽一飞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哲启律师事务所
胡秋敏 由安徽地平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昌法律师事务所
余勇行 由安徽地平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昌法律师事务所
九、省直所(3人)
邓颖 由安徽世纪天元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协利律师事务所
卫功德 由安徽世纪天元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汪培金 由安徽世纪天元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