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皖司许决字〔2020〕第271号
许一鸣等29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的专职律师执业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们专职律师执业,予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请你们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信函)到本机关(省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厅窗口)领取律师执业证书。
一、合肥市(9人)
许一鸣 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
陈永松 上海申浩(合肥)律师事务所
李长玉 浙江民禾(合肥)律师事务所
孟郁洁 安徽润领律师事务所
王家树 上海建纬(合肥)律师事务所
李一木 上海建纬(合肥)律师事务所
张翔 安徽大森律师事务所
李林 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
王敏 北京京师(合肥)律师事务所
二、阜阳市(1人)
洪玉霖 安徽安一律师事务所
三、滁州市(3人)
陶志辕 安徽天申律师事务所
蔡方涛 安徽天申律师事务所
侯俊杰 安徽伟诚律师事务所
四、六安市(1人)
蒋璐 安徽朱德兵律师事务所
五、马鞍山市(6人)
张春霞 安徽吴楚律师事务所
朱力 安徽浩谦律师事务所
黄伟 安徽浩谦律师事务所
方晨 安徽民主律师事务所
尹丽翠 安徽净源律师事务所
吴越坤 安徽夏商周律师事务所
六、芜湖市(1人)
商淑娟 安徽平衡律师事务所
七、宣城市 (8人)
汪宝玉 安徽杰灵律师事务所
李露 安徽杰灵律师事务所
查宇蔚 安徽南宣律师事务所
陈晔 安徽宣辉律师事务所
傅书剑 安徽明泉律师事务所
徐让谦 安徽锦宣律师事务所
张斯雯 安徽今昔律师事务所
沈乡政 安徽师阳安顺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