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许〔2024〕140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安徽海华律师事务所、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安徽悟远律师事务所、安徽知柏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京豪(六安)律师事务所、安徽南宣律师事务所: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变更负责人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
安徽海华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卜实变更为范鹏飞;
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张鹏变更为刘为民;
安徽悟远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谭婷变更为杨雪芬;
安徽知柏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冯卫平变更为李坤;
北京市京豪(六安)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张添变更为李梅;
安徽南宣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李有胜变更为徐涛。
安徽省司法厅
2024年4月2日
安徽南宣律师事务所系1992年7月批准成立的国资性质的律师事务所,2000年11月,根据司法部的统一要求脱钩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我市成立较早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内设组织机构为合伙人,专职律师,兼职律师,实习律师,会计,出纳,档案管理员,行政辅助人员。
本所一直以“求真务实,回报社会,追求公平正义”为宗旨,案件不论大小、难易,只要接受委托,均尽职代理。代理过程中,务求实事求是,立足证据,忠于法律。每年均代理数百件各类民事、刑事、行政、仲裁、非诉法律事务,担任数十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
多名律师先后获得国家、省、市级表彰,主要荣誉有:司法部“全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全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杰出律师入围奖,“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安徽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杰出律师,安徽省信访先进个人,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律师,“感动宣城十佳人物”,安徽省优秀劳动争议仲裁员,宣城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宣城市优秀律师等。1名律师担任宣城市律师协会副会长,2名律师担任宣城市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并获得“宣城市人民政府优秀法律顾问”称号,1名律师担任宣城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咨询员,2名律师担任市政协委员,1名律师担任致公党宣城总支副主委,2名律师曾在法院工作多年并获得 “宣州区十大杰出青年”、“省市优秀调解能手”、“优秀办案能手”、“先进工作者”等荣誉,2名律师担任宣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名律师入选“宣城市律师专家库”,3名律师担任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全所律师均具有法律本科学位,1名律师留学英国埃克塞特大学(University of Exeter)专修国际商法专业,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多名律师受邀担任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教体局等多家单位特邀监督员。事务所倾注公益、回报社会,每年都承办大量法律援助案件,多次被评为宣城市公共服务先进、优秀单位,为市妇联、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定合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