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许〔2022〕221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安徽金天都律师事务所:
你所向本机关提出变更负责人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
安徽金天都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吴伟变更为林强。
安徽省司法厅
2022年5月17日
皖司许〔2020〕 第391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
安徽金天都律师事务所:
你所向本机关提出的负责人变更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以及《 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 。
安徽金天都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蒋思清变更为吴伟时。
安徽省司法厅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