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张青青
性别: 女
执业证号: 13416201711012070
执业证类别: 专职律师
联系电话: 15956769831
律师事务所: 安徽褚汉华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皖司许决字〔2018〕第185号
张青青等2人:
你们现因转至外省执业,向本机关申请注销律师执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你们已取得的律师执业证书。
请你们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原行政许可证件到本机关(省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厅窗口)办理注销手续。
一、亳州市(1人)
张青青 安徽褚汉华律师事务所
二、宣城市(1人)
施存官 安徽宣郎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