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许〔2021〕第497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钟威等7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的专职律师执业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们专职律师执业,予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合肥市(1人)
钟威 上海博和汉商(合肥)律师事务所
二、亳州市(2人)
张飘 安徽重信众合律师事务所
刘巍 安徽文州律师事务所
三、蚌埠市(3人)
高干 安徽国梦律师事务所
王宁 安徽世远律师事务所
张自宣 北京盈科(蚌埠)律师事务所
四、铜陵市(1人)
章明明 安徽良实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