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许可〔2024〕250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龚朝昱:
你向本机关提出兼职律师执业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第十二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兼职律师执业,予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亳州市
龚朝昱 安徽永恒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4年7月3日
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
|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律师查询 » 亳州律师查询 » 正文 |
龚朝昱律师就职安徽永恒律师事务所
来源: 安徽省司法厅 日期:2024-07-17 阅读:次
皖司许可〔2024〕250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龚朝昱: 你向本机关提出兼职律师执业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第十二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兼职律师执业,予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亳州市 龚朝昱 安徽永恒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4年7月3日
|
|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