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检察院人事调动,各检察官电话每年都会出现变化,苏义飞律师将在此网站页面及时更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简称:‘合肥市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公开信息。
合肥市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地址:合肥市高新开发区天通路20号, 举报电话0551-12309, 案管中心电话:0551-63504141 、 63504140 、 63504137
合肥市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因应开发区发展需要而产生,为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派出院,1999年9月经最高院批准设立,2000年1月正式挂牌办案。检察院地域管辖包括国家级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在案件管辖方面,除了行使基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一般刑事案件职权外,还辖合肥市范围内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派出院,接受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申诉、举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开展两个开发区检察机关的举报工作。
(二)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以及需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三)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并对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或提请市人民检察院抗诉。
(五)对我院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六)负责全市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工作。
(七)负责其他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