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法院人事调动,各法官电话每年都会出现变化,苏义飞律师将在此网站页面及时更新包河区法院公开信息。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政府旁边(可乘坐14路、23路、27路、65路、141路、902路公交车至包河区政府站下),查案电话:0551-12368 立案庭电话:0551-65352535 , 办公室0551-65352516, 查账会计:0551-65352533
刑庭查案电话:0551-65352630
民一庭查案电话:0551-65352605
民二庭查案电话:0551-65352568
民三庭查案电话:0551-65352576
包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查案电话:0551-65352561
滨湖法庭查案电话:0551-63350977,65352598,滨湖法庭不办理立案业务。
滨湖法院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长沙路与天山路交口(万国农贸西门对面)。
安徽省合肥地区人民法院“执行110”值班电话: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0551-65599110
合肥市法院“执行110”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0551-65996110
合肥铁路运输法院 0551-62310110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0551-65303110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0551-65868110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0551-65136110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0551-65612110
长丰县人民法院 0551-66672110
肥东县人民法院 0551-67366110
肥西县人民法院 0551-68293110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0551-64663110
庐江县人民法院 0551-87960110
巢湖市人民法院 0551-82118110
合肥市包河区位于合肥市南部,襟“五河”(包河、南淝河、十五里河、塘西河、派河)而带“一湖”(全国五大淡水湖之一的巢湖),处于合肥市的核心区域和现代化滨湖新区的前沿阵地。包河区因辖区内的包河景区而得名,因北宋名臣包公故里而闻名,又因合肥滨湖新区建设而扬名。空间、产业、文化等要素资源富集,是合肥市四个城区中面积第一大区、人口第一大区,更是全省“第一城区”。辖区7个街道、2个镇、1个省级工业园区,区域总面积340平方公里,人口122万。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前身为合肥市郊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74年,2002年因合肥市行政区域调整变更为现名。法院共有13个内设机构和1个派出人民法庭,其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于2008年5月在全省率先成立。至2013年底,共有在编干警94人,其中硕士研究生20人,占21.28%;本科71人,占75.53%。法院审判办公大楼位于包河政务区内,于2008年5月8日落成并投入使用。总面积达15580平方米,共有大、中、小法庭23个,6个诉讼调解室,设施完备、功能齐全、信息化程度高。2011年7月,在全省率先成立“诉讼服务中心”,2013年5月,专门设立“执行服务大厅”,着力构建“一站式服务、一体化运行、一揽子解决”的综合性平台,力求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近年来,包河区法院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和谐稳定为已任,以司法公正为核心,以又好又快办案为主线,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大力推进各项改革。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开展“审判质效管理年”活动,积极探索符合审判规律和特点的管理机制;打破“大民事”分案格局,实现与中院审判庭业务对接,推动审判工作专业化;加强“三公开”平台建设,构建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的司法公开格局,不断提高法院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完善“窗口”服务,提升服务质量,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加强“人民调解”,实行诉调对接,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强化普法宣传,延伸审判职能,推动社会管理创新。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审判质效大幅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能动司法初显成效。
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包河法院紧密结合区情实际,围绕“全国一流省会城市标志区”战略大局,把“立大志、担大任、吃大苦、创大业”作为干事创业的总定位、总要求,坚持以班子和谐带动队伍和谐,以队伍和谐保障司法和谐,以司法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努力打造一支“精诚团结、锐意进取、奋力拼搏”的法官队伍。
近年来,包河法院相继荣获了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优秀庭审法院、全国司法理论宣传工作突出成绩法院、全省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法院、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全省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两评查”优秀单位、全省法院装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省法院审判软件管理先进单位、合肥市先进法院、合肥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合肥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等称号,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集体三等功”各1次;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先后获得国家级表彰,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二庭、滨湖法庭等庭室先后多次获得省市区级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