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法院人事调动,各法官电话每年都会出现变化,苏义飞律师将在此网站页面及时更新蜀山区法院公开信息。
合肥蜀山区人民法院地址:合肥市井岗路1100号(红皖家园对面)。查案电话:0551-12368 立案庭电话:0551-65357750 0551-65357751 0551-65357893
执行大厅值班室电话:0551-65357892
刑庭查案电话:0551-65357783
小庙法庭主要法官办公室电话:0551-68506108
安徽省合肥地区人民法院“执行110”值班电话: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0551-65599110
合肥市法院“执行110”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0551-65996110
合肥铁路运输法院 0551-62310110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0551-65303110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0551-65868110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0551-65136110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0551-65612110
长丰县人民法院 0551-66672110
肥东县人民法院 0551-67366110
肥西县人民法院 0551-68293110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0551-64663110
庐江县人民法院 0551-87960110
巢湖市人民法院 0551-82118110
立案庭:
对本院依法审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登记立案;依法审查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并作出裁定;负责本院信访接待工作及涉诉信访处理,负责再审审查和申诉复查工作;负责诉讼引导、查询咨询、材料收转、联系法官、卷宗查阅、诉调对接、立案调解、行政调解和执行和解、判后答疑、组织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和行政调解等工作,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刑事审判庭:
依法审判一审公诉、自诉的各类刑事案件及刑事再审案件;办理其他有关刑事审判工作事宜;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事审判一庭:
依法指导诉前调解,审判小额速裁类案件、第一审民事速裁案件;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事审判二庭:
依法审判除民事审判第一庭审理范围外的其他各类第一审民事案件(环境资源保护类民事案件);民事再审案件;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
依法审判第一审行政案件及行政再审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依法办理本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案件和上级法院交办的案件;司法救助;负责上级法院交办的相关行政审判事宜;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行局(执行庭):
执行本院一审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立案;执行法律规定应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办理本院其他执行工作;办理上级法院交办的执行工作;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行庭(局)下设执行实施科、执行综合科、执行裁决科。
审判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院司法统计、文书上网、司法公开等工作,负责全院受理案件的流程管理、质量评查,监督检查法定审限执行情况,督办重要案件;负责本院审判工作的调查研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负责司法宣传、承担审判委员会会务、案例编纂等工作;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治部:
承担机构编制、意识形态、人事管理工作;负责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参与组织部门考察协管干部人选;负责在职人员岗位业务培训;负责本院法官遴选工作;负责法官等级晋升、法警警衔的评定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务、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治部下设组织人事科、教育培训科。
综合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议、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财务、资产、车辆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专项物资装备管理、审判法庭建设、维护与管理;负责本院诉讼费的收取及行政、业务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等工作;负责宣传、信息化、文明创建、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负责联络人大、政协等工作;负责本院的司法鉴定、评估、拍卖工作;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司法警察大队:
负责组织落实司法警察工作条例和规章制度;配合执行庭(局)执行有关事项;负责本院武器、警械等专项装备的管理;负责本院机关安全保卫、消防、法庭警卫、被告人看管押解、维护机关及审判庭审秩序;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司法警察大队下设警务科、勤务科
纪检监察机构按照中央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组织设置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坐落于环境优美、洋溢着浓郁文化氛围的蜀山脚下、董铺湖畔,辖区管辖面积约310平方公里。全院在编干警90人,本科以上学历占比达到98.89%。
近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25979件,结案115941件,员额法官人均收、结案数位居全省前列。通过全院干警不断努力,我院的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佳绩,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成为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品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于2021年4月14日调研中心,此后两次作出批示推广“蜀山经验”,诉讼服务中心成为全国样板,司法宣传工作连续三年被最高院予以通报表扬,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新进展,受到最高法院、省高院肯定,新华社、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集中予以报道。
我院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体三等功等集体荣誉,涌现出全国模范法官、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安徽省法院办案能手等一大批信念坚定、担当作为的法治建设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