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检察院人事调动,各检察官电话每年都会出现变化,苏义飞律师将在此网站页面及时更新长丰县人民检察院公开信息。
合肥长丰县人民检察院地址:地址:合肥市长丰县杨公路, 举报电话12309,案管中心电话:0551-63503669 ,0551-63503665,监所科电话66683122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于1978年8月重建。办公地址:长丰县水湖镇杨公路南段。内设机构设有15个职能部门(政治处,办公室,反贪污贿赂工作局,反渎职侵权局,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控告申诉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犯罪预防科,检察技术科,法律政策研究室,纪检组,监察室,法警队),2012年,检察人员编制65人,实有59人。
近年来,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健康发展。2006年再一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三次被评为全省先进检察院,连续四年考核被评为全市先进院,授予安徽省第六、八届省级文明单位,合肥市文明单位,卫生先进单位,档案工作先进单位,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先后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十佳红旗党组、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四五”普法先进集体等,有100多人次受到国家、省、市、县级表彰。
1965年国务院批准设立了长丰县,同期组建了长丰县人民检察院。
1968年春,公、检、法三机关同时撤销,检察工作处于瘫痪状态。检察干警大部分下放,部分人员留存军事管制小组。
1973年上半年,军事管制小组撤销,恢复了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的职能由公安局代替。
1978年3月,五届全国人大通过修宪,决定重新设置人民检察院,同年8月,长丰县人民检察院重建,初步形成内设机构框架,1979年6月1日正式办公。
历史沿革:
1997年办公大楼竣工后,即迁入长丰县水湖镇杨公路南段办公大楼。
1986年-1988年,内设机构仅有经济检察科、法纪检察科、刑事检察科、监所控告申诉检察科、办公室。
1988年9月,刑事检察科又分为批捕科和审查起诉科。
1990年,经济检察科更名为反贪污贿赂工作局,增设政工科。
1993年4月,增设民事行政检察科。
1997年,批捕科更名为侦查监督科,审查起诉科更名为公诉科,法纪科更名为渎职侵权检察科。
2002年10月政工科更名为政治处,增设监察室。2002年设立检察技术科和职务犯罪预防科,隶属于反贪污贿赂工作局;成立了法警室,隶属于办公室。
2004年5月,设立法律政策研究室,隶属政治处。
2005年3月,检察技术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法警室分别独立出来,共设有15个职能部门。
2006年7月,渎职侵权检察科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副科级)。
2008年3月,法警室更名为法警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