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检察院人事调动,各检察官电话每年都会出现变化,苏义飞律师将在此网站页面及时更新合肥庐阳区人民检察院公开信息。
合肥庐阳区人民检察院地址:合肥市砀山路699号, 举报电话0551-12309, 案管中心电话0551-63503399
案管中心副主任0551-63503347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原合肥市中市区人民检察院),内设:办公室、政治处、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技术科、案管中心、职务犯罪预防科、监察室、法警队等十四个机构。承担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庐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主要职责:
(一)依法向庐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二)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申诉、举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三)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以及需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四)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并对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依法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六)对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请抗诉;
(七)对检察工作中执行法律、政策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八)抓好区人民检察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同区主管部门管理区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以及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
(九)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
(十)宣传法制,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承办有关案件的勘验取证等工作;
(十二)负责区人民检察院的计划财务和装备工作;
(十三)负责其他应当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