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罪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侦查机关】A省某市C区公安分局
【办理结果】检察院不批捕
【办案经过】2023年1月,M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合肥市公安局某分局刑事拘留。年后,M某的妹妹妹夫从河南赶至合肥找到我们,提出想先单次会见了解下情况再做决定。考虑到当事人亲属从河南远赴而来,辩护人上午接受委托,下午即到看守所排队会见,会见完即约见当事人亲属,分析了案情大概走向及取保几率。翌日,当事人亲属决定委托我们。
接受委托后,辩护人根据会见情况撰写了《取保申请书》,到刑警大队查询到承办警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承办警官当面沟通。面谈后,辩护人对案情有了更细致的了解,赶在侦查人员报批捕前,辩护人再次会见当事人,分析案情同时了解其本人态度,由此确定了后续检察院报批捕阶段的辩护思路。
在报批捕阶段,辩护人向检察官提交了详细的对M某不批准逮捕的书面意见,代为转达其本人愿意退赃的态度,后检察院采纳辩护人意见,对M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同日,M某被释放,与其家人团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