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义飞、李井方律师承办G某强奸案成功争取缓刑
【涉案罪名】强奸罪
【关键词】犯罪未遂、谅解、坦白
【判决刑期】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辩护人】
苏义飞律师,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李井方律师,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中心财产犯罪辩护部副主任
【案情经过】
2024年4月,G某将被害人骗至酒店,后被告人在房间内不顾被害人反抗,欲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酒店工作人员发现异常后来到房间将被害人救出并报警,之后民警赶到现场将被告人抓获。
【办案经过及结果】
苏义飞、李井方律师接受了G某近亲属的委托担任G某的辩护人,后,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了G某,倾听G某叙述案件的详细经过及辩解,据悉案件已处于审判阶段,检察院给其的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其未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会见结束后,辩护人立即前往法院阅卷,并制作阅卷笔录,寻找案件辩点,并向G某核对证据材料。过程中,G某也表达出愿意对被害人进行补偿以弥补自己过错的意愿,其近亲属也愿意协助。
因法院已安排庭审排期,被害人的谅解工作尚未取得进展,辩护人随与承办法官沟通,将G某及其近亲属愿意积极对被害人补偿的意愿向法官反馈,争取谅解时间。庭审中,承办法官充分听取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
庭审后,辩护人继续与被害人近亲属沟通,在数十次的沟通后,成功化解了双方的矛盾,被害人最终同意对G某进行谅解。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部分辩护意见,对G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