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罪名】诈骗罪
【关键词】犯罪未遂、自首、无社会危害性
【辩护人】苏义飞律师、金雨爽律师
【案情经过】
2019年5月,H某受柬埔寨高薪工作利诱,办理好护照和签证,坐飞机来到柬埔寨。在此工作一年后,因朋友介绍,到当地某赌场从事推销工作,此后两年时间内两次往返柬埔寨。2023年3月,H某坐飞机前往泰国,但刚下飞机即被骗至缅甸,在某园区呆了半年左右。2024年2月,H某自行回国,在老家正常工作生活,直至2024年9月,接到公安电话传唤到案后被刑拘。
【办案经过及结果】
苏义飞、金雨爽律师接受了H某近亲属的委托担任H某的辩护人,后,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了解大概案情后即与承办公安沟通,沟通中了解到H某的主动投案情节公安未予以认定,遂再次会见详细了解公安电话通知情况,与当时在场的家人沟通,并找到刑事审判参考相关案例予以佐证,H某属于“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的情形,后在检察院批捕阶段,经与检察官沟通,认定其具有主动投案情节。
辩护人在与检察官沟通中发现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后的社会危害性较为担心,遂主动提出其回国的半年来一直在正常工作生活,并联系家属获取了H某的工作证明,作为证据提交给检察官。
此外,H某处于离异状态,目前有一9岁女儿需要抚养,会见时H某坦言,在女儿心中妈妈已经不要她了,自己每日都与女儿视频沟通聊天,女儿对其依赖性较大,这次进来最担心的也是女儿的心理健康。辩护人得知后,及时联系家属提供户口本来证明这一情况,并与检察官说明这一现实情况。
在辩护人的努力下,本对取保不抱希望的H某,在37天内成功取保,与家人团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