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罪名】诈骗罪
【关键词】诈骗罪、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辩护人】苏义飞律师、李井方律师
【案情经过】
2023年5月,J某受高薪利诱,从事“微信拉手”工作,每月5000元左右。微信拉手,就是用微信去加人,上家会在某些社交平台上发布任务,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微信拉手”上钩。“微信拉手”被招揽后,只要按照上家要求筛查的手机号,对相应的微信号进行逐个添加,即可获取佣金。有的“微信拉手”甚至会成为二级中介,再在平台上发布任务,吸引下一层级的“微信拉手”,赚取差价获利。
2024年2月29日,J某被合肥公安抓获归案。
【办案经过及结果】
苏义飞、李井方律师接受了J某近亲属的委托担任J某的辩护人,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了解大概案情后即与承办公安沟通,申请取保候审,第一申请取保失败。案件到了检察院,律师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也失败了。检察官坚持判实刑,苏义飞、李井方律师多次和检察官沟通并提供类案判例,检察官认真研究后同意将诈骗罪改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并表示取得被害人谅解后可以缓刑。征求检察官同意,律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联系被害人诚恳表达意愿,被害人非常通情达理,愿意出具谅解书,律师将被害人约到律所签订和解协议补偿被害人4万元拿到谅解书。最后,检察官在一审庭审结束前更改了量刑建议,同意J某使用缓刑,法院庭审结束当天放人。
【感言】
刑罚目的是预防犯罪,根据对犯罪人改造的难易程度来判处和执行刑罚,使其认罪服法,悔过自新,重新做一名社会主义有用的人才。法院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J某从轻处罚,适用缓刑,让被告人既能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也能体会到法律和社会的宽容,从而会心存感激、心怀感恩、心甘情愿地实现惩罚与教育的改造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