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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擅自公开案情被处停止执业6个月
来源: 司法部   日期:2019-12-04   阅读:

安徽吴xx律师因以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被处停止执业6个月

2017年10月,安徽xx律师事务所律师吴xx接受徐委托担任徐■寻衅滋事罪案件辩护人。2017年11月,吴xx从巢湖市检察院复印案件卷宗材料后发现徐■增加了开设赌场罪罪名。随后,其联系徐■告知增加罪名相关情况。徐■前往律师事务所与吴太康核实情况,并阅看了放在桌子上的起诉意见书、公安机关问话笔录等部分材料。通过阅看材料,徐■得知有两人讲在徐家赌钱输了100多万事宜,并将上述情况告知了其弟媳(徐■爱人)及一个朋友。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律师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不得以下列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四)违反规定披露、散布不公开审理案件的信息、材料,或者本人、其他律师在办案过程中获悉的有关案件重要信息、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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