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罪名:受贿罪
检察院指控涉案金额:653.28万
最终法院认定受贿金额:292.28万元
承办律师:黄奥律师
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Z某某系皖北某市某局原局长,因涉嫌受贿罪被于2017年4月8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安徽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某县人民法院管辖。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指定黄奥律师承办本案。
皖北某检察院指控Z某某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653.28万元。
自2017年12月至案件办理结束,黄奥律师先后30余次前往皖北某县看守所会见Z某某,并与办案机关积极沟通,提出相关的证据,向法院提交了1000多页的证据,同时申请调取随案移送的全部28张同步录音录像光盘并一一观看,发掘寻找案件存在的问题。
经过3次庭前会议,经过与公诉方和法院的多次沟通,确定指控的22起事实中,律师提出有4起事实存在问题,其中有部分事实证据不足,有部分事实不构成受贿罪。
经过从上午9点到下午5点的近8个小时的庭审。
法院采纳律师的关键性辩护意见,最终法院认定受贿金额为280余万万元,成功的将犯罪金额从650余万打到300万以下。在本案的侦查阶段,家属退赃400多万,最终办案机关返还了家属1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