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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兴军、李井方办理俞某交通事故认定复核成功案例 主责变同等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0-08-0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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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6日,俞某与其母亲行色匆匆赶到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俞某父亲因交通事故死亡,交警部门认定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俞某大学毕业后待业在家,爷爷奶奶年事已高、体弱多病,家里年富力强的顶梁柱轰然倒塌,给家庭造成巨大压力。家属对事故认定不服,简要陈述了事发经过,并提交了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相关鉴定意见。

根据俞某的陈述以及鉴定意见附录的现场照片,具有二十余年从警经验的袁兴军认为,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存在以下重大问题:

一、认定吴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横过机动车道错误。现场视频显示吴某与俞某同向行驶,不是车辆呈垂直方向行驶,认定吴某横过机动车道完全错误。

二、吴某在有双黄实线的路段左转弯,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原认定书未查明该事实。根据交通信号国家标准规定,黄实线属于禁止穿越的交通信号。

三、吴某属于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原认定书对此只字未提。视频显示案发后吴某转头看到俞某撞到自己的车辆,且自己的车辆有明显晃动,随后吴某继续向前方行驶,在到达公路对面的时候再次回头观看现场。公安机关经过视频侦查和技术手段,才在2020年5月1日查获吴某。

四、认定书没有民警盖章或者签名,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五、事故认定前未履行证据公开程序,仅仅是让家属看了一小段现场视频,未公开调查取得的其他所有的证据,严重侵害了家属的知情权,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六、该事故认定书严重违反法定期限。2020年5月18日,办案人向家属送达了司法鉴定意见书,但是21日就作出事故认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因此,交警大队剥夺了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

李井方律师提示了相应的风险,同时指出家属提供的监控画面仅有短短几秒,无法反映案发时的全貌,且案发时俞某的父亲驾驶的摩托车速度过快,摔倒后与吴某的前车发生碰撞,每个人在因果关系判断上会有不同的认识,复核维持的概率在95%以上。

俞某母子非常赞同袁兴军、李井方专业的讲解,当即与律所签署了委托代理合同。袁兴军、李井方接受委托后,及时撰写复核申请书,在法定期限内申请了事故复核。

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受理复核申请后,袁兴军、李井方前往事故事故发生地,实地查看了现场,书写了详细的法律意见书递交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并多次与交警支队、交警大队相关人员当面交流、交换意见。之后,交警支队撤销了交警大队的事故认定书,要求交警大队重新作出事故认定。

最终,在袁兴军、李井方与家属的不懈共同努力下,交警大队重新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俞某父亲承担事故同等责任。目前,该案民事赔偿诉讼已经立案。家属正在考虑收集证据申请工伤认定,期待早日争取到近百万元的工伤赔偿。

2020年5月26日,俞某与其母亲行色匆匆赶到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俞某父亲因交通事故死亡,交警部门认定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俞某大学毕业后待业在家,爷爷奶奶年事已高、体弱多病,家里年富力强的顶梁柱轰然倒塌,给家庭造成巨大压力。家属对事故认定不服,简要陈述了事发经过,并提交了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相关鉴定意见。

根据俞某的陈述以及鉴定意见附录的现场照片,具有二十余年从警经验的袁兴军认为,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存在以下重大问题:

一、认定吴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横过机动车道错误。现场视频显示吴某与俞某同向行驶,不是车辆呈垂直方向行驶,认定吴某横过机动车道完全错误。

二、吴某在有双黄实线的路段左转弯,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原认定书未查明该事实。根据交通信号国家标准规定,黄实线属于禁止穿越的交通信号。

三、吴某属于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原认定书对此只字未提。视频显示案发后吴某转头看到俞某撞到自己的车辆,且自己的车辆有明显晃动,随后吴某继续向前方行驶,在到达公路对面的时候再次回头观看现场。公安机关经过视频侦查和技术手段,才在2020年5月1日查获吴某。

四、认定书没有民警盖章或者签名,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五、事故认定前未履行证据公开程序,仅仅是让家属看了一小段现场视频,未公开调查取得的其他所有的证据,严重侵害了家属的知情权,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六、该事故认定书严重违反法定期限。2020年5月18日,办案人向家属送达了司法鉴定意见书,但是21日就作出事故认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因此,交警大队剥夺了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

李井方律师提示了相应的风险,同时指出家属提供的监控画面仅有短短几秒,无法反映案发时的全貌,且案发时俞某的父亲驾驶的摩托车速度过快,摔倒后与吴某的前车发生碰撞,每个人在因果关系判断上会有不同的认识,复核维持的概率在95%以上。

俞某母子非常赞同袁兴军、李井方专业的讲解,当即与律所签署了委托代理合同。袁兴军、李井方接受委托后,及时撰写复核申请书,在法定期限内申请了事故复核。

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受理复核申请后,袁兴军、李井方前往事故事故发生地,实地查看了现场,书写了详细的法律意见书递交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并多次与交警支队、交警大队相关人员当面交流、交换意见。之后,交警支队撤销了交警大队的事故认定书,要求交警大队重新作出事故认定。

最终,在袁兴军、李井方与家属的不懈共同努力下,交警大队重新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俞某父亲承担事故同等责任。目前,该案民事赔偿诉讼已经立案。家属正在考虑收集证据申请工伤认定,期待早日争取到近百万元的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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