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亚太律师机构刑事下午茶活动规则
(2016年7月1日起试行)
第一条 活动宗旨:为保障律师办案质量、锻炼律师演讲能力、增加同行业务交流,加强律所品牌宣传,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活动形式:案例研讨、法律知识分享、办案经验交流、法律辩论或其他形式。
第三条 举行时间:每周五下午14:30(15:00)——17:30(18:00),根据国家法定上班时间调整,节假日除外。
第四条 活动内容:
1.案例研讨 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准备做无罪辩护的案件、社会影响较大或其他疑难复杂案件,承办律师应当将案件提交刑事下午茶活动进行集体讨论,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不提交研讨。
2.知识分享 鼓励每位律师(包括实习律师)就自己的办案和学习心得进行交流和分享,要求每位律师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下午茶分享,时间不得低于一小时,否则按照第六条第三款第一项进行处罚。
3.经验交流 鼓励每位律师(包括实习律师)发起座谈交流话题,并积极联系相关领域专家参与交流,相关费用支出由律师事务所承担。
4.法律辩论 为锻炼每位律师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演讲能力,定期就相关疑难复杂案例、热点案件组织辩论,以模拟法庭形式或其他形式进行辩论。
5.其他形式 刑事下午茶活动是开放式的,活动形式以本规则第一条为宗旨,鼓励各位律师不断推出新的活动形式和内容 。
第五条 参与人员及纪律要求:刑辩分所全体人员,除开庭,司法行政部门安排的值班情形,以及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参加活动以外,每期必须参加。
第六条 奖惩规则:
1.律所奖励 对知识分享的主讲律师每次奖励200元,奖金从快乐基金拨付,不足部分由律师事务所支出。
2.个人奖励 提交案例的律师或知识分享主讲律师,下午茶组委会鼓励其发红包,增加人气。
3.惩罚 刑辩分所全体人员除提供证明材料证实发生了本规则第五条列明事由外,每四期只能缺席一次,超过一次罚款500元,第二次罚款1000元,依次等比累计增加。
无论何种事由,全年度缺席次数不得超过当年度总计举办次数的25%,每超过一次再附加罚款500元。
实习律师罚款由实际指导律师垫付。罚款以现金形式缴纳到财务快乐基金账户,罚款自行政短信通知之日起三日内缴纳,每逾期一日,罚款金额上浮50%。
第七条 本规则自刑辩分所全体人员讨论通过,自下一期刑事下午茶开始之日执行;本规则修改需经分所三分之二以上人员讨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