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罪名】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
【公诉机关】河南省Y县人民法院
【被告人】郑某、孙某、仲某、张某
【关键词】微信第三方辅助软件、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缓刑
【辩护律师】
苏义飞,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曹富乐,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中心副主任
袁兴军,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
夏炀,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合规部副主任
【案情简介】
郑某、孙某、仲某等几名高材生开发了一款“微商工具箱”APP,该软件通过调用微信的非公开接口,实现微信所不具有的“无打扰检测非好友”、“语音转播”、“自动加好友”等功能,软件经鉴定属于破坏性程序。截至案发时该软件的用户总计145万人次,销售收入为4000余万元。
2022年6月,郑某等人因涉嫌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被河南省Y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辩护经过】
一、2022年6月,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去河南省Y县看守所会见,并联系当地警方了解案情。
二、经详细了解案情,查阅相关资料,多次电话沟通,辩护律师争取到与检察官当面沟通的机会,并当面提交了详尽专业的不批捕申请书,同时提交了相关证据。
三、2022年7月,检察官认真听取了辩护律师们意见后,决定不批捕。郑某等人释放出来后,对公安机关委托的司法鉴定意见提出质疑,被当地公安以“有可能干扰作证”重新羁押。
本案的核心在于鉴定报告,即该软件是否属于破坏性程序。针对此问题,辩护律师联系自行鉴定、多次提交辩护意见、补充意见、重新鉴定申请书、申请鉴定人出庭等。
四、审判阶段,辩护律师通过对鉴定人当庭发问,揭示鉴定的错误,并发表以下辩护意见:“微商工具箱”是一款微信第三方辅助软件,契合微信用户的需求,属于技术创新,不具有刑法意义上的社会危害性。手机上有很多第三方辅助软件,像360手机助手、搜狗输入法、科大讯飞输入法、小爱语音等软件都利用了无障碍服务。他们是辅助用户更好地使用其他APP,离开了其他APP,他们就没有使用价值。这一类的辅助软件原理就是需要用户授权控制使用其他APP。2020年9月12日,华为开发者大会给出的数据:华为手机每月有1000万人次利用终端无障碍服务。如此巨大的用户数量,足以证明它存在的合理性。征得用户授权,开启无障碍服务模拟人工点击给用户提供了方便,又不突破其他APP原有的功能,不能直接认定为具有社会危害性。
庭后,法官认为辩护律师的辩护准备工作比较充分,建议协商认罪认罚适用缓刑。最终,关押8个月之久的郑某等四人顺利获得释放。全案没有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