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卖熟肉被罚5万女子上了腾讯首页,网友纷纷捐款,网上讨论最多的是职业打假人买熟肉获赔5万是否应该支持?
媒体报道的经过:重庆的王女士以4500元卖出150份扣碗类熟肉产品,因未标注产品相关信息,被顾客邵某以出售“三无产品”起诉,法院二审判王女士退还4500元货款并给予十倍赔偿,共计约5万元。
王女士说,她家微店开了好几年,口碑一直很好,此前售卖的各种食品,包装上都按规定标注了食品名称、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这次顾客要的150份扣碗,因为是新推出的产品,而且量多时间紧,她来不及准备有上述信息的标准包装。粉蒸肉和烧白是用一个土制小碗盛放,外面用一个真空透明袋密封包装;风豆豉回锅肉用一个金色铝箔餐盒密封,并粘贴封口包装。没想到,这成为对方的把柄。
王女士一家提出,邵某的购买行为存在牟利目的,因此不应支持十倍惩罚性赔偿的请求,但法院未采信上诉意见。4月20日,王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邵某2019年就盯着我了,后来还混入了我们的会员群。那个扣碗,他也是一开始买3份,还说好吃,后来一次买150份,然后就直接到法院起诉。”王女士还发现邵某此前有过多起类似案例,她怀疑对方是职业打假人。
买家邵某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称,他确实为“职业打假人”,但王女士售卖自家产品多年,明知需注明产品信息,“偏偏却没有做,法院判决没有冤枉她。”
合肥律师苏义飞认为,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但职业打假人以牟利为目的恶意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不应该获得赔偿,就像钓鱼执法一样,被网友诟病。法律应当被善意履行,职业打假人恶意引诱商家犯法,使用欺骗手段,从而获得不菲的利润,如果法律不加以制止,将会向“套路贷”一样成为一种新的职业。商家真有问题,有关部门可以责令整改或者罚款,总之钱不能给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