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醉驾因证据不足不起诉
承办人:李凯律师
2021年4月1日某公职人员饮酒后驾车被交警部门查处,呼气检测达到醉驾标准,抽血鉴定酒精含量是239mg/100ml,且同车人员(车主)殴打执法人员被行政拘留,二人构成危险驾驶共犯。经咨询,该公职人员决定委托李凯律师辩护。阅卷后,李凯律师便针对抽血血液行为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就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向承办检察官及时提出。承办人也很慎重,依律师申请调取了部分证据,同时表示案件不会很快起诉。行政诉讼一审判决交警队败诉,后交警队上诉,二审驳回上诉。检察机关并未等待行政诉讼二审的判决结果就组织了听证会,检察长亲自主持听证会,终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