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犯意则无犯人,是指:如果行为人在实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时不具有犯意,那么,其行为就不构成犯罪。
《刑法》第十六条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由于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每年都会出现新变化,苏义飞律师将在此网站页面每年更新一次法律谚语的刑法理论。
刑法中有一句著名的法谚:不知法律不免责,不知事实可辩护。这句话说的是即使一个人不知道某一法律条文,也不能因此而被免除法律责任;同时,一个人不知道某一事实,那么可以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不知者无罪”在法律上是被认可的,“不知”不等于“无知”。“不知”是指,当事人无法知道自己是在从事犯罪活动,就像食品加工流水线上的员工,他们可能无法知道自己添加的材料是否有害;“无知”则是指,当事人从事了犯罪活动,但却不知道这是法律禁止的,就像偷东西的人说不知道盗窃是犯罪,这是不会被法律容忍的。
(2023年)关键证据存疑情况下罪与非罪的认定标准:被告人无须“自证无罪”,因此无罪判决的证明标准与有罪判决并不相同,只要存在被告人无罪的可能性,就表明关于有罪的证明至少未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要求,即应考虑认定被告人无罪。
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张明楷教授在《刑法格言的展开》一书中指出,一个由英国人用拉丁语表述的法律格言说,“无犯意则无犯人”。从另外一个方向强调,不能对不具有犯意的行为进行刑事处罚(如意外事件、精神错乱、年幼无知等均不能归责于行为人)。
在实体法上认定犯罪成立,应当实行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反对客观归罪,禁止主观归罪。对于刑事执法者而言,此原则旨在防止其随意出入人罪;对于公民来说,此原则足以保障人权。
陈兴良《注释刑法全书》2022版第35页:不知他人患有心脏病,在争吵过程中推搡并脚其他人非要害部位,致使他人心脏病发作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不构成故事致人死亡罪,属于意外事件,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参考案例《对被害人进行了殴打引发心脏病发作死亡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