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罪名】故意伤害罪
【办案机关】B市M县人民检察院
【办理结果】不起诉
【辩护人】张佩思律师,金亚太刑辩分所
【案情介绍】
2022年2月2日,王某及其家人在M县老家过年吃饭时,与亲属甘某及其家人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并引发厮打。甘某在与王某的厮打中倒地,腰部撞上地面砖块,导致腰2左侧横突骨折,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
2022年2月28日,M县公安局刑事立案,对王某采取强制措施。
接受委托后,张佩思律师第一时间阅卷,仔细研阅案卷材料并向王某核实相关证据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倾听王某对相关事实的阐述与辩解。
结合案情和证据材料,张佩思律师针对在案鉴定意见存在的五大问题,提出《申请伤情重新鉴定》;针对在案证据的矛盾存疑之初,提出《补充调取四组证据申请》。补充侦查结束之后,张佩思律师又向承办检察官递交了《建议检察院对王某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的法律意见书》。
2023年1月5日,王某赔偿甘某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同日,张佩思律师再次提交《建议对王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不起诉申请书》,更新案件进展,对比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案例,恳请贵院以“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为指导,通过办案修复社会关系,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矛盾化解,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确保本案的办理结果兼顾国法和人情。
2023年3月14日,M县人民检察院对王某解除取保候审,并对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