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醉驾 免予刑事处罚
辩护人:李凯律师
2022年3月5日某公职人员L某饮酒后驾车被交警部门查处,呼气检测达到醉驾标准,抽血鉴定酒精含量是131.8mg/100ml,达到安徽省醉驾起诉标准,检察院不同意作出相对不起诉,坚持起诉到法院。案发后L某就联系李凯律师,经过初步分析,李凯律师认为案件存在程序违法、证据不足的问题。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L某决定委托李凯律师辩护。
阅卷后,李凯律师便针对交警强制检验血液行为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就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向承办检察官及时提出。遗憾的是,承办检察官并未等待行政诉讼的判决结果就向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好在案件进入审判阶段,法院中止了审理,等待行政诉讼的裁判结果。在行政诉讼的胜诉判决生效后,法院开庭审理了本案,李凯律师出庭为L某辩护,就案件存在的程序违法、非法证据应当排除、鉴定意见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发表意见。开庭后,经过漫长的等待,法院也发现了案件存在取证违法等情况,经审委会讨论决定,对L某作出免于刑事处罚的判决。对L某来说,能够保住公职无疑是非常好的结果。当然,这一结果离不开辩护人的努力和当事人的坚持,更离不开人民法院能够正面问题,不护短,有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