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兴军律师刑辩手记之十:两次前科,掩隐五十万轻判七个月
【关键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两次前科,自首
【审判机关】陕西省T市Y区人民法院
【判决结果】有期徒刑七个月
【辩护人】袁兴军,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
【主要事实】
2023年6月初,胡某经人介绍,以牟利为目的,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将自己名下的两张银行卡、手机等提供给他人转账并配合刷脸验证。转账过程中胡某的银行卡被锁,按照上线指示将卡内2万余元取现并交给上线。银行卡单向流水50万余元,其中接收被诈骗资金共计10万余元,胡某获利1万余元。
【律师工作】
胡某到得知自己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后惶惶不可终日。辩护人接受咨询时,按照精细化辩护的要求制作谈话笔录,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并指导其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胡某有两次犯罪前科,无疑是辩护道路上最大的拦路虎。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阅卷后发现案件事实和证据方面辩护空间有限。在敦促家属配合胡某全部退赃后,辩护人将工作重点放在协商认罪认罚上。
在和女检察官当面沟通过程中,辩护人一方面根据当地类案检索报告讨论类案量刑情况;另一方面谈论胡某的婚姻、家庭经济状况,特别关注了胡某十四岁女儿如何保持心理稳定、健康成长的问题。检察官给予了充分的关注。经辩护人有效沟通,量刑建议一降再降,最终协商到七个月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因看守所位置偏僻、交通不便,辩护人搭乘检察院的警车到看守所,见证胡某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经开庭审理,辩护人关于胡某系从犯、自首、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可从宽处理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2023年12月1日,法院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罚金3000元。算了一下刑期,胡某恰好可以赶在春节前十天和家人团聚,胡某及其家人对判决结果都非常满意。
【律师寄语】
当碧海蓝天间的自由呼吸成为习惯,人们无法想象高墙内与世隔绝的枯燥生活。为了蝇头小利身陷囹圄实在得不偿失。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律师的职责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为当事人多争取一个月、半个月、哪怕一天的自由,也要斤斤计较、全力以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