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案件需在接受委托后5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报备。案件的报备需同步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合肥市律师协会会员部,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B座44楼4418办公室;电子版需报送至市律协会员部邮箱:hflxhyb@126.com。
在重要案件的代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随时向合肥市律师协会反映,联系电话:会员部 0551-63631339。具体案件报备要求如下:
一、涉黑恶案件报备
1.《委托书》复印件(或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书);
2.《报告备案表》;
3.《重大事项报告表(涉黑涉恶案件类)》;
4.《结案说明》,在案件代理工作结束后提交。内容需包含案件开庭审理时间、案件办理结果办理案件中所遇到的问题等情况。
说明:律师应当在接受委托后5个工作日内向律师协会报备。开庭地点不在合肥市的,应向开庭地所在律协同时报备。案件代理阶段等基本信息变更后需重新报备。
二、群体性案件报备
1.《委托书》复印件;
2.《案件情况说明》;需说明代理案件的时间、代理人基本信息、代理阶段、案情简介、可能存在的风险等;
3.《结案说明》,在案件代理工作结束后提交。内容需包含案件开庭审理时间、案件办理结果办理案件中所遇到的问题等情况。
说明:委托人在10人以上属于群体性案件,应当在接受委托后5个工作日内向律师协会提交材料1-2,在案件办理结束后提交材料3。如同一案件当事人较多,提交有诉讼代表签名的《委托书》即可。
三、涉重要职务犯罪案件
1.《委托书》复印件;
2.《重大事项报告表(重要职务犯罪案件类)》;
3.《案件情况说明》;需说明代理案件的时间、代理人基本信息、代理阶段、案情简介、可能存在的风险等;
4.《结案说明》,在案件代理工作结束后提交。内容需包含案件开庭审理时间、案件办理结果办理案件中所遇到的问题等情况。
说明:应当在接受委托后5个工作日内向律师协会提交材料1-3,案件办结后提供材料4。如案件同时涉黑涉恶,按照涉黑恶报备要求提供材料。
四、涉港澳台案件
1.《委托书》复印件;
2.《重大事项报告表(涉港澳台类)》;
3.《案件情况说明》;需说明代理案件的时间、代理人基本信息、代理阶段、案情简介、可能存在的风险等;
4.《结案说明》,在案件代理工作结束后提交。内容需包含案件开庭审理时间、案件办理结果办理案件中所遇到的问题等情况。
说明:应当在接受委托后5个工作日内向律师协会提交材料1-3,案件办结后提供材料4。如案件同时涉黑涉恶,按照涉黑恶报备要求提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