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卫律师帮涉嫌强奸案的当事人成功争取取保候审
本案是公安部督办涉黑案件引出的案件。当事人因涉嫌强奸罪被某县侦查机关刑事拘留,拘留的第7天被提请批准逮捕,家属着急等待至拘留的第10天,解除了仍让等批捕结果的原委托律师,紧急委托邵卫律师担任辩护人。
邵卫律师深知“黄金14天”的重要性,于第二天上午前往某县侦查机关了解基本案情,下午赴看守所会见当事人,认真记录当事人的辩解、确定合理的辩护思路,当晚考察案发现场。在拘留的第13天,亲赴检察机关当面与检察官交流意见、递交书面《不予批准逮捕意见书》,获得检察官的认可。
最终检察机关经过认真专业的讨论,采纳了邵卫律师的意见,对被拘留了14天的当事人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侦查机关随即为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下附《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