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生效判决不服,如何向最高法申诉
作者:高正纲、鲁鑫宇
2024年11月6日,高正纲、鲁鑫宇前往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以下简称最高院四巡),就一起30年前发生的命案进行无罪申诉。为便于冤案当事人、亲属以及律师同仁申诉,结合向最高院四巡申诉的经验整理成文,供参考。
一、申诉材料
(一)申诉状。以书面申诉状为主;如申诉人口头申诉,应当制作笔录,并由申诉人签字或捺印;
(二)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附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
(三)其他相关材料。以有新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附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附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四)申诉人到场的,应提交与原件核对无误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律师代理申诉的,应提交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或法律援助公函原件。
二、申诉方式
(一)现场申诉
1、现场地址:
巡回法庭 | 巡回区域 | 地点 |
湖南、广东、广西、海南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公信街6号 | |
辽宁、吉林、黑龙江 |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3号 | |
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 | 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浦镇大街99号 | |
河南、山西、湖北、安徽 |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莲湖东路18号 | |
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 | 重庆市江北区盘溪路406-9号 | |
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 陕西省西安市国际港务区港兴二路6116号 |
注:申诉人以案件所在省域为依据,查找巡回法庭。
2、接待时间
巡回法庭 | 接待时间 | 开放时间 |
第一巡回法庭 | 接待时间: 星期一、二、四、五 非接待时间: 星期三、六、日 | 上午08:30-11:00 下午14:00-16:00 |
第二巡回法庭 | 接待时间: 星期一、二、三、四 非接待时间: 星期五、六、日 | 上午 08:30-11:00 下午 13:30-16:00 |
第三巡回法庭 | 接待时间: 星期一、二、三、四 非接待时间: 星期五、六、日 | 上午 08:30-11:30 下午 14:30-17:30 |
第四巡回法庭 | 接待时间: 星期一、三、四 星期二、五上午 非接待时间: 星期二、五下午 星期六、日 | 上午 08:30-11:00 下午 14:00-16:30 |
第五巡回法庭 | 接待时间: 星期一、二、三、四 非接待时间: 星期五、六、日 |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4:00-17:00 |
第六巡回法庭 | 接待时间: 星期一、二、三、四 非接待时间: 星期五、六、日 | 上午 08:30-11:30 下午 14:00-16:30 |
3、现场申诉流程(以最高院四巡为例)
(1)人数限制:因刑事案件申诉接待窗口较少,申诉人员较多,为避免等待时间过长,建议提前到场排队;
(2)排队入口:当事人和律师使用同一入口,当事人需要通过安检;律师代理申诉需要提供律师证、身份证,核验通过后不需要安检;
(3)取号等待:通过安检后,进入诉讼服务大厅,前往导诉台提交律师证、身份证、生效判决书、省高院驳回申诉决定书等材料,查验后,取号等待;
(4)窗口初审:一楼大厅有多个窗口,等待叫号至相应窗口,经窗口法官初步审查申诉材料,如查验律师证、委托材料、判决书、裁定书、省高院驳回申诉决定书等,初审通过后发放来访人员登记表;
(5)填表排队:按照要求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将来访人员登记表交给导诉台法警,等待排队进入接谈室;
(6)现场审查:进入接谈室后,由接谈法官现场审查申诉材料是否齐全,申诉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并进行询问,相关信息由接谈法官在系统上登记;
(7)扫描上传:审查材料完备后,接谈法官安排工作人员对申诉材料扫描上传至系统(接谈法官不收纸质材料);
(8)是否受理:接谈法官口头告知是否受理,不出具任何回执;具办法官审查申诉材料后,如需补充提交案件材料,会短信通知;
(9)案件跟进:具办法官审查过程中,可以通过邮寄书面材料的方式询问案件进展。
(二)邮寄申诉(以最高院四巡为例)
1、申诉材料:除上述准备材料外,律师代理申诉需提供律师证首页、年检页、身份证复印件;
2、邮寄地址: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诉讼服务中心、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莲湖东路18号、电话:010-12368(转人工);
3、快递选择:建议选择EMS邮寄,并保存快递单号。
附: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指引,点击以下链接:
https://www.055110.com/a/cycx/225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