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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1125刑初376号朱某、王某等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来源: 中国裁判文书网   日期:2025-02-21   阅读:

朱某、王某等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3)皖1125刑初376号

案件概述

定远县人民检察院以定检刑诉〔2023〕31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朱某某犯组织卖淫罪,被告人王某某、季某犯协助组织卖淫罪一案,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2023年11月6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定远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胡宝忠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朱某某及其辩护人吴成群,被告人王某某及其辩护人李情、张呈辉,被告人季某及其辩护人夏晓昆、马亮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控辩方主张

定远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朱某1系安徽云泰丁堡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安徽省阜阳市经营云泰推拿按摩服务部等3家按摩店。2020年10月至2023年7月期间,被告人朱某1为牟取非法利益,先后容留、管理司某、钟某、魏某等多名“技师”,招聘被告人王某2、季某3及张某6、吴某(均另案处理)等人担任司机,并安排“技师”和司机分别在安徽六安、蚌埠等地驻点,由司机接送“技师”上门为顾客提供“打飞机”“胸推”“口交”等不正当服务,驻点“技师”和司机的食宿费用由被告人朱某1承担。“技师”上门提供不正当服务的内容和价格原则上由被告人朱某1确定,“技师”根据具体情况也可以进行微调。同时,被告人朱某1多次通过网络批量购买印有“上门按摩服务SPA”字样的小卡片,安排司机前往安徽阜阳、淮南、蚌埠、滁州、六安等地以及河南周口、驻马店等地的宾馆电梯内张贴,以此招揽顾客。顾客拨打电话后,被告人朱某1、王某2、季某3等人会将意向顾客的所在位置、联系方式等信息发送给相关“技师”,再由司机接送“技师”上门提供上述不正当服务,顾客根据服务内容的不同,通过网络支付方式向被告人朱某1提供的收款账户支付499元至1299元不等的费用,被告人朱某1和“技师”按照相应比例进行分成。另外,被告人朱某1还负责给司机、前台工作人员按月发放工资。经统计,截至案发,被告人朱某1组织“技师”提供的999元以上包含有“口交”内容的卖淫服务600余次,非法获利70万余元。

被告人王某2自2020年10月应聘至被告人朱某1经营的按摩店工作,担任司机接送“技师”上门提供上述不正当服务、张贴小卡片等。2021年下半年开始,被告人王某2从事协助朱某1招聘司机、记录司机和“技师”的考勤、制作司机等人员的工资表等工作,有时亦从事接听顾客电话、将意向顾客的信息发送给“技师”、接送“技师”上门提供不正当服务、帮助“技师”将非法所得转账给朱某1等工作。经统计,截至案发,被告人王某2非法获利10万余元。

被告人季某3自2023年3月应聘至被告人朱某1经营的按摩店工作,先后从事接送“技师”上门提供不正当服务、接听顾客电话、将意向顾客的信息发送给“技师”、协助朱某1管理、调度司机和“技师”等工作。经统计,截至案发,被告人季某3非法获利1万余元。

2023年7月18日,被告人朱某1、王某2、季某3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在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季某3退缴全部非法所得14100元。

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当庭宣读、出示了受案登记表、户籍证明、归案经过等书证,证人刘某1、莫某、钟某、魏某等人的证言,被告人朱某1、王某2、季某3的供述与辩解,辨认笔录,微信、支付宝交易记录等电子数据。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朱某1组织、管理多名“技师”从事卖淫活动,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应以组织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2、季某3为组织卖淫犯罪活动提供协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四款,应以协助组织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朱某1犯组织卖淫罪,非法获利70万余元,具有犯罪前科,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王某2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情节,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季某3犯组织协作卖淫罪,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缴全部非法所得情节,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后经本院建议调整量刑,被告人王某2量刑调整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季某3量刑调整为有期徒刑一年,如符合缓刑条件可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一审法院查明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朱某1系安徽云泰丁堡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安徽省阜阳市经营云泰推拿按摩服务部等3家按摩店。2020年10月至2023年7月期间,被告人朱某1为牟取非法利益,先后容留、管理司某、钟某、魏某等多名“技师”,招聘被告人王某2、季某3及张某6、吴某(均另案处理)等人担任司机,安排“技师”和司机分别在安徽六安、蚌埠等地驻点,由司机接送“技师”上门为顾客提供“打飞机”“胸推”“口交”等不正当服务,驻点“技师”和司机的食宿费用由被告人朱某1承担。“技师”上门提供不正当服务的内容和价格原则上由被告人朱某1确定,“技师”可根据具体情况微调。同时,被告人朱某1多次通过网络批量购买印有“上门按摩服务SPA”字样的小卡片,安排司机前往安徽阜阳、淮南、蚌埠、滁州、六安等地以及河南周口、驻马店等地的宾馆电梯内张贴,以此招揽顾客。顾客拨打电话后,被告人朱某1、王某2、季某3等人将意向顾客的所在位置、联系方式等信息发送给相关“技师”,再由司机接送“技师”上门提供上述不正当服务,顾客根据服务内容的不同,通过网络支付方式向被告人朱某1提供的收款账户支付499元至1299元不等的费用,被告人朱某1和“技师”按照相应比例分成。另外,被告人朱某1还负责给司机、前台工作人员按月发放工资。经统计,截至案发,被告人朱某1组织“技师”提供的999元以上包含有“口交”内容的卖淫服务非法获利73万余元。

被告人王某2自2020年10月应聘至被告人朱某1经营的按摩店工作,先后从事接送“技师”上门提供上述不正当服务、张贴小卡片、协助朱某1招聘司机、记录司机和“技师”考勤、制作司机等人员工资表等工作,此外亦从事接听顾客电话、将意向顾客信息发送给“技师”、帮助“技师”将非法所得转账给朱某1等工作。经统计,截至案发,被告人王某2非法获利10万余元。

被告人季某3自2023年3月应聘至被告人朱某1经营的按摩店工作,先后从事接送“技师”上门提供不正当服务、接听顾客电话、将意向顾客的信息发送给“技师”、协助朱某1调度司机和“技师”等工作。经统计,截至案发,被告人季某3非法获利1万余元。

2023年7月18日,被告人朱某1、王某2、季某3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在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季某3退缴全部违法所得14100元。

本案在审理期间,被告人王某2向本院退缴违法所得3万元。

认定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属实,本院予以确认的证据证实:

(一)书证

1.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证实2023年5月15日定远县曲阳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张贴小广告提供上门卖淫服务,6月1日民警发现有人组织司某等人在定远多地进行卖淫活动,案发,当日对本案立案侦查。

2.户籍证明,证实被告人朱某1、王某2、季某3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3.前科情况、刑事判决书等,证实朱某1于2011年1月31日因抢夺罪被某人民法院4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王某2于2012年9月13日因吸毒被上海市公安局行政拘留5日;季某3无违法犯罪记录。

4.抓获经过,证实2023年7月18日朱某1、王某2、季某3被抓获归案。

5.企业信息,证实朱某1是阜阳市颍州区泰晤仕保健按摩经营部、阜阳市颍州区云泰推拿按摩服务部、安徽省云泰丁堡监控管理有限公司法人,经营阜阳市颍州区云泰推拿按摩服务部、安徽省云泰丁堡监控管理有限公司。

6.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证实2023年7月18日民警扣押朱某1苹果手机2部、华为手机1部、考勤表53张(2022.6-2023.5)、工资表10张(2022.9-2023.5)、服务表69张(2023.2.10-2023.6.19),扣押张某6福特车钥匙1个、华为手机1部、按摩小卡片1890张,扣押张某5沄泰服务部卫生许可证1张、营业执照1张、按摩小卡片153张;2023年9月19日民警扣押杨雪小卡片100张。

7.2022年6月—2023年5月考勤表,证实朱某1、王某2对驾驶员、技师有管理作用。

8.朱某1经营按摩店内服务单,证实2023年2月10日-6月19日朱某1经营按摩店内,按摩价格在39-700元不等。

9.小卡片种类,证实朱某1网上定制并让司机张贴的小卡片类型。

(二)证人证言

1.证人刘某1证言,证实其将银行卡收款二维码给朱某1收款使用,2019年以来朱某1每天整理好他店里业务单据及账目通过微信发送给其,其通过手机银行APP对账后将款项微信转给他。该收款码需要手续费,朱某1在其转完钱后将相应手续费转给其。其收到顾客微信投诉,内容包括叫张玉柱的ID投诉“微信叫按摩,来到利诱我做推油”、叫王佳伟的ID投诉“推销上门按摩服务,从事色情交易”等,朱某1说“店里没有做大活的项目,只有中小项目,所以客人不满意才投诉的。”2022年底疫情恢复后每天有很多笔入账,都是499元、599元、699元、1000元、1200元金额,每天进账都超过一万元,其就知道他店里提供“推油”等中小项目色情服务了,没有性交服务,上门服务就是做中项和小项,也就是口交、胸推、手推和按摩服务。自其提供收款码给他至今收取色情服务费用约一二百万,已全部转给朱某1。交易明细599元、699元、799元、899元、999元或相近金额都是嫖资,含口交服务的价格在599元以上。经核算,其认可2021年10月28日至2023年6月14日为朱某1提供阜阳农村商业银行卡用于收取口交以上服务嫖资317笔,总金额241993.2元(未区分599以上、999以上),提供深圳前海微众银行卡用于收取口交以上服务嫖资11笔,总金额为9489元。

2.证人张某1证言,证实其男朋友朱某1自2020年10月向其要微信、支付宝收款码用于足浴店收款,其收款码基本都是朱某1用于技师外出为顾客提供卖淫服务的收款记录,约四五十万元。其经常在下午和晚上收到499元、699元、999元付款,其会通过支付宝、微信转给朱某1,未参与分成。其知道技师卖淫一是听技师聊天时说给客人推油(打飞机),二是其二维码总有大额收款,正常按摩不会收这么高服务费。朱某1组织技师没有大活(性交),但肯定有中项打飞机、胸推、口交。自2020年10月1日(10月14日)至2023年7月18日,其微信供朱某1收取按摩费用及嫖资共432笔合计271489元,其中999元以上的项目62笔共67654元;其支付宝供朱某1收取按摩费用及嫖资共287笔合计206803元,其中999元以上项目82笔共90542元。

3.证人张某2证言,证实其姐姐的男朋友朱某1自2022年1月份借其微信收款码使用,三个月后因其经常深夜收到不同陌生人转账699—999元感到不正常,朱某1说“就正常按摩,有的客人加钟按的时间比较长”,其让他不要再用了,但依然能收到半夜转账。朱某1会给其发送别人的支付截屏让其把收到的钱转给他,其没有收取好处,收到的入账金额大都是599元、600元、699元、700元、899元、900元、999元、1000元不等,而朱某1爱丁堡足浴店的价位表最高仅300多元,其怀疑朱某1做的按摩中包含色情服务。2022年2月份,其知道朱某1提供打飞机、口交的色情服务。自2022年1月1日(16日)至2023年7月18日,其微信交易明细中收到嫖资为699元10笔、700元5笔、799元3笔、800元3笔、899元1笔、900元4笔、999元14笔、1000元12笔、1299元7笔,合计54865元。

4.证人张某3证言,证实其前夫的哥哥朱某1自2022年2月份借其微信收款码说放在足浴店使用,至今收到约80万元。开始其通过微信转账给朱某1,后期其微信转账限额了,其就先提现到银行卡再通过银行转账给朱某1。由于微信提现需要手续费,所以其就直接将手续费扣除后转给朱某1,其没有获利,不知道他经营的足浴店存在色情服务。自2022年1月1日(2月11日)至2023年7月18日,其微信交易记录收到699元、700元、799元、800元、899元等都是朱某1使用其收款码收到的费用,其中699元67笔、700元57笔、799元5笔、800元30笔、899元13笔、900元38笔、999元63笔,1000元49笔、1199元2笔,1200元23笔,1299元47笔,1300元18笔,合计363603元。2022年9月朱某1又借其支付宝收款码使用,自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7月18日其支付宝交易记录只收到了一笔999元的转账。

5.证人张某4证言,证实自2022年2月,其大姐张某3让其将微信、支付宝的收款码借给其姐夫的哥哥朱某1收款用。2022年3月开始,其经常在晚上十点多和凌晨收到299—1299元不等的钱,而普通按摩一般是二三百元,其觉得很可能是卖淫嫖娼的钱。其找朱某1核实,他说店里没有特殊服务(卖淫嫖娼),其认为应该没有“大活”(性交),有的话也就是打飞机、口交类的小活。开始其是微信把收到的钱转给朱某1,后来通过手机银行转到朱某1的银行账户,其支付宝收的钱也用手机银行转到朱某1银行账户。2022年1月1日(2021年9月8日)至2023年7月18日,其微信转账记录含项目699元44笔、700元21笔、799元1笔、800元14笔、899元2笔、900元16笔、999元34笔、1000元23笔、1299元4笔,合计收款135815元;支付宝转账记录中含项目699元61笔、700元23笔、799元91笔、800元25笔、899元4笔、900元23笔、999元18笔、1000元28笔、1099元2笔、1199元2笔、1200元11笔、1299元17笔,合计收款196087元。

6.证人杨某1证言,证实其经营的温州阳承科技有限公司与在淘宝网上注册的商户名称一致,主要制作广告牌、标识牌。涉案上门按摩小卡片是个微信昵称叫“时间像导弹一样快”的人找其定做的,这个人自2019年9月25日至2023年6月26日从其公司定制了38次小卡片共计59182张,累计交易金额27683.2元,单价4毛钱,他每次购买1000-2000张不等。收货信息大多是朱某1、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爱丁堡足道,蚌埠、宿州、六安等其他地址用得比较少,收货人包括朱某1、程维亚、阿秀、张闫等。具体是什么用途其不知道,通过卡片描述内容猜测是不正规服务,正常足浴店不需要这种小卡片。

7.证人钟某证言,证实其在朱某1的按摩店上班,技师上门服务的内容和价格是朱某1统一制定,共四个价位:399元普通按摩打飞机,699元精油按摩胸推,999元果冻漫游口交加胸推,1299元是所有项目都做一遍。卖淫嫖资是通过朱某1给其的微信、支付宝二维码来收取,如果是现金支付其会通过微信转给他。其和朱某1的转账纪录中,100元至200元是他转给其的餐费,200元以上是其获利,2021年6月30日至今共收到朱某1发的工资275755元。朱某1安排其在六安驻点,399元其和他四、六分成,699元以上对半分,其和张某6在六安租住的房子是朱某1租的,车辆和司机张某6也是他安排的。张某6是负责接送其的司机,知道其上门服务的内容有打飞机、口交这些不正规项目以及具体价格。

朱某1开了三家足浴店,季某3是云泰皇室足浴店的店长,负责给云泰和爱丁堡员工考勤,使用小卡片专用电话接听客人电话并将客人号码推给技师,同时也负责接送技师;王某2是爱丁堡足浴店的店长,负责管理爱丁堡,另外还负责管理司机,带司机贴小卡片,有时也接听小卡片专用电话并将客人号码发送给技师,同时也负责接送技师;蒋某是沄泰推拿的店长,也接送技师提供上门服务;朱某1管理内容主要有:1、安排前台接电话,然后根据客人位置安排技师上门服务。2、安排司机接送技师做上门服务;3、在上门服务过程中,收取路费要转给他,最后收费时也要用他给的收款码去收;4、五天跟她们结算一次工资,要她们先把这几天做的项目价格发给他,他确认无误后给她们用微信发工资;5、如果有事请假要经过他允许;6、平时驻点吃住是朱某1包的;7、按照他规定的项目去提供服务。司机有王某2、张某6、蒋某、王德刚、孙晨程。

8.证人司某证言,证实朱某1根据市场觉得蚌埠有空缺,就让其到蚌埠,在淮上区淮滨新村租房子。其主要工作是等微信名叫“维达”的人给其发客人号码,然后其打电话给客人,让客人转账到其给的账户后截图、发定位给其,其把这些都转发给朱某1、跟朱某1汇报,他同意后其就联系租车到客人定位的地方上门服务。结束后,客人如果支付现金,其就先收着,之后再转给朱某1,如果是转账,其就出示朱某1发给其的二维码给客人扫。其和朱小磊对半分成。上门按摩:499元是按摩和打飞机,699元是胸推和肛门保养,999元是胸推、肛门保养、口交,其微信给朱小磊价格在499元以上的都是这些不正规按摩,服务和价格是朱某1定的,客人付款也都是扫朱某1的二维码把钱付给朱某1的,技师不可以用自己的微信收款,遇到客人支付现金她们要使用微信把钱再转给朱某1。朱某1和其他工作人员都知道上门按摩服务包括口交等不正规按摩。

9.证人郝某证言,证实朱某1的足浴店有爱丁堡足浴店、云泰皇室足浴店、沄泰推拿。季某3是云泰皇室足浴店的店长,负责给云泰和爱丁堡员工考勤,接听客人电话并把电话推给技师,没有司机的时候也接送技师,偶尔也安排司机去贴小卡片。王某2是爱丁堡足浴店的店长,负责管理爱丁堡,另外还负责管理司机,带司机贴小卡片,有时接听小卡片专用电话并将客人号码发送给技师,同时也负责接送技师。王某2、莫某、蒋某、孙晨程、张闫都是司机,这些司机都接送其提供上门服务,还去宾馆贴小卡片。朱某1主要是:1.安排司机接送她们提供上门服务;2.把客人电话发送给她们让她们给客人提供上门服务;3.通过她们收取客人路费,服务之后收取按摩费,每5天给她们结算一次工资;4.管理她们按时上下班;5.要求她们给客人服务好,不能和客人发生矛盾;6.要求她们不能私下收费,不能私下联系客人,他会给客人回访询问她们服务的价格和质量;7.给她们技师提供吃住。司机都是知道技师上门有中项服务(用手、胸、口给客人打飞机)的,他们每天出门贴小卡片,接送技师上门服务,平时技师和司机在车上聊天以及和客人打电话会说到上门服务的价格、内容。王某2、季某3及前台客服也知道技师上门有中项服务(用手、胸、口给客人打飞机)。其最多只做按摩加用手打飞机。上门按摩的服务种类和价格都是朱某1制定的。

10.证人杨某2证言,证实其2017年应聘到爱丁堡足浴店上班,2020年左右朱某1想出了提供上门服务的项目,就组织她们技师在阜阳市区内做上门服务,有了中项服务项目。其记得有一次朱某1开会时表扬了一个技师,说她挣钱多,后来其就知道了上门服务中提供打飞机、口交等项目可以提高价格。朱某1给其规定699元以下的服务按他六其四分成,699以上的按五、五分成,于是其在上门服务中增加了打飞机、口交等项目,提供699元、799元全身精油按摩和打飞机项目,899元、999元全身精油按摩和口交项目,1099元、1199元、1299元全身精油按摩、打飞机和口交项目。整体上是朱某1规定的,细节上她们技师有一定自主权。

爱丁堡和云泰店的老板都是朱某1,王某2、季某3、蒋某分别是开发区店(爱丁堡)、北站店(云泰皇室)、万达店(云倩推拿)店长,司机有王某2、蒋某、莫某、张某6、吴某、朱亚成、孙程晨、乔浩、文龙、王德刚等。技师前后共有一二十人,跟其一样做了四五年的有白静静、司某。做饭阿姨和保洁是一个人,还有前台收银的人。老板朱某1负责管理所有人,包括招聘司机、技师、前台人员,购买小卡片安排司机外出贴小卡片,购买精油、湿巾等上门服务用品,安排前台接听电话,分配号码给技师,提供收款码收取按摩费,给所有人发工资等;王某2除了自己外出贴单、接送技师以外,还负责管理、调度员工,技师、司机请假都要通过王某2,有几个技师上班他就要安排几个司机负责接送,多的司机要外出去贴单,司机不够他也要协调。季某3、蒋某除了负责本店的一些管理职责外,也负责外出贴单、接送技师等一些司机的工作,有时也负责前台接听电话并分配。其他司机的工作就是外出贴单、接送技师,技师主要工作就是外出提供上门服务。如果对方问大活、全套、特殊服务类的,其微信跟老板说“要大活、要特殊服务”,老板就知道客人是要做性交服务,这个单就过去了。主要是朱某1发给其客人号码,王某2、季某3、蒋某也给其发过。司机在楼下边等边放哨,朱某1开会时也说过让司机要看周围有没有派出所人上去,“如果有要及时和技师说,让她们结束服务。”遇到客人喝酒乱来时,司机会上楼解决。接送过其的司机有王某2、蒋某、张某6、莫某、孙程晨、乔浩、文龙,只要上班多月或一年以上的司机都知道服务不正规。张某6从朱某1实行上门服务后就被朱某1派到蚌埠、六安等地驻点,同时有技师陪同,平时住在一起,他知道技师提供卖淫服务。其上门服务范围是阜阳市内三区五县,还有河南新蔡县,使用的收款二维码是老板朱某1提供的刘某1、张某1等人的收款码。朱某1一共给其转账约五六十万,每年约挣十几万。

11.证人张某5证言,证实在云泰皇室SPA中心店,老板会让其接外出服务的单子:调情499元,打飞机699元,胸推、口交899元。老板有三个:朱某1、王某2、季某3。其工资是朱某1转,一般是8000元。王某2是店法人代表,他安排其上门为顾客提供卖淫服务。店长叫季某3,平时在店里负责管理,主要维护店内的经营,她们外出服务时坐司机的车,有时季某3也会送她们去。技师微信群名称是“云泰工作群”,群成员就是朱某1、王某2、季某3、魏某、保洁阿姨和其。王某2联系好顾客后会给其发位置以及客人联系电话,有时是朱某1发。王某2、季某3、前台客服都知道她们有打飞机、胸推、口交服务,他们平时接听客人电话并且把客人电话推给她们,王某2还带司机去贴小卡片。司机负责贴小卡片和接送技师,平时司机和客人聊天,听技师和客人打电话都能了解到服务价格和内容,也知道有打飞机、胸推、口交这些不正规服务。朱某1管理她们主要是要求上下班打卡、提供食宿,要求使用他提供的收款码收取客人路费及上门服务费,5—10天结算一次工资,要求她们不能接大活只能接中项服务,为防止她们私吞钱会给客人回访。其通过卖淫服务赚取不到2万元。

12.证人魏某证言,证实其在云泰SPA中心店里面是正规按摩,外出上门提供服务就是:调情499元,打飞机699元,胸推、口交899元。老板是朱某1、王某2、季某3,王某2是店法人代表,平时都是他安排她们上门提供卖淫服务的。店长叫季某3。到现在通过卖淫服务赚取的金额大约为七万元,基本上都是朱某1给其转钱的。

13.证人佟某证言,证实其在今年6月23日去朱某1足浴店上班,有时老板会让其上门服务,299-599元都是按摩,699元是打飞机。朱某1要求技师在外面不能做性交,但对于中项朱某1让她们自由发挥,每个人根据自身条件来,价格也由她们技师自己定,但中项的价格最低是699元。王德刚、朱亚成、张闫是司机,都接送过其去做打飞机项目。外出和店里都是四、六分成,其拿四成,老板拿六成。外出服务是5天发一次工资,在店里工作是半个月发一次工资。其外出提供十余次服务,其中打飞机有三次,调情和口交从来没有。每次外出服务的工资都是朱某1给其的。

14.证人蒋某证言,证实2021年11月份其应聘爱丁堡驾驶员,后来店老板朱某1出资给其开店,阜阳市颍州区经营云泰皇室古法SPA中心店由其做法人,其和王某2各占10%股份,朱某1占80%股份。店里面的是正规项目,技师在店外上门服务的有按摩打飞机(给顾客手淫)、按摩加胸推(用胸部给顾客全身按摩使其射精)、按摩加口交(通过按摩加用技师的嘴帮助顾客射精)等“小活”,费用有399元、499元、599元、699元、799元、899元、999元,都是技师上门服务后顾客付给技师,技师收到后再转给朱某1。朱某1不允许接“大活(性交)”类服务,平时开会讲时司机和技师都在场。其主要负责接送技师上门服务,王某2有事时也帮忙安排店里接送技师上门的车辆。其主要接送白静静和杨某2,上门服务地址都在阜阳三区五县、霍邱县、淮南市的宾馆,张某6负责在外地。接送卖淫女的地点、行程是朱某1安排的,他通过私人微信让他们去接技师,把顾客所在的位置发给他们,等他们接到技师后把她送到指定位置。朱某1还会让他们司机帮他散“上门按摩”小卡片。第一年其开车接送技师是100元一天,第二年200元,2023年7月15日其负责万达广场云泰皇室古法SPA按摩店,近三年来,朱某1共给其工资约十二三万。

15.证人吴某(同案犯,另案处理)证言,证实朱某1是店老板、云泰SAP按摩中心店长,王某2是爱丁堡店负责人,蒋某是后勤,孙晨程、王德刚、张某6、朱亚成和其负责贴卡片和接送小姐,魏某、白晶晶、杨某2都是小姐。朱某1通过微信转账和其结算工资,共获利17957.5元,包括发卡片和接送小姐的工资、给车加油的钱。其接送小姐是去从事性交易,299元套餐是全身按摩加精油按摩,399元套餐增加手淫服务,再往上有口交,不知道有没有性交。共有五个组织卖淫的窝点,分别是阜阳市区的爱丁堡、阜阳市区汽车北站、六安市、蚌埠市怀上区怀滨新村四期、宿州市,每次王某2安排其去以上地点待岗,到达后会有小姐让其把她送去指定地方,送到后在附近等小姐性交易结束后再把她拉回卖淫窝点。朱某1和王某2经常给大家开会,每次有四个司机(其和孙晨程、张某6、朱亚成),蒋某偶尔参加。司机知道技师上门按摩服务中有“推油”(打飞机)手推、胸推和口交等项目,朱某1、王某2、蒋某也知道,开会时也讲这些。某晚其送司某去定远龙星大酒店接单,司某上楼服务一直没下来,联系不上,其猜到出事了,朱某1、王某2开会时对此事没有说什么。

16.证人张某6(另案处理)证言,证实2021年8月其应聘成为朱某1司机,每天的工作是送朱某1安排的女技师出去干活,其按时送到宾馆地点后在外面等技师干完活再接走,技师包夜就不在门口等,接送技师的车辆是朱某1提供。2023年之前其在阜阳接送技师,2023年后朱某1安排其在六安负责接送钟某,其和钟某住一起,其间去过蚌埠、准南、定远、金寨、毫州、信阳等地。帮朱某1接送技师的有王德刚、张闫、孙晨成、朱亚成、孟非、文龙、蒋某、吴某,其至少接送过10人包括白静静、郝某、钟亚维、杨某2、张某5、司某。朱某1是公司老板,用微信给其发工资及给车加油、补胎的开销,微信交易记录显示其在朱某1处至少工作了614天,获利至少有104725元。贴牌是朱某1在网上定做的让其在酒店、宾馆的电梯里贴,按摩精油和“果冻”也是朱某1从网上买来给技师按摩的时候使用的,他组织技师提供上门服务,其不知道有色情服务。王某2是车队队长、司机,平时负责安排司机接送技师,他安排其出去按他划定的宾馆范围贴小卡片。吴某之前在蚌埠驻点负责带司某在周边提供上门服务被调查,朱某1、王某2将蚌埠驻点撤了,王某2让他们平时送技师的时候小心一点。

17.证人莫某证言,证实2023年4月底,其应聘爱丁堡足道司机,主要工作是送店里的女技师到宾馆给客人提供按摩服务,再把技师带回店里,接送技师去过阜阳市区、阜南县、阜阳市周边的县城、六安市区,王某2还安排其他司机带其贴过小卡片。其通过同事聊天和店里很多散发到酒店的招嫖小卡片,知道其送的这些技师都是去宾馆给客人提供色情服务。半个月后其辞职,王某2给其结算1500元工资。其不知道老板叫什么名字,见过一次(辨认出是朱某1),经理是王某2。

18.证人余某证言,证实2023年7月16日其在霍山县汉庭假日酒店住宿,把其位置发给了技师,399元是普通推油,699元是打飞机,999元是口爆,1299元是全套大活。其当时点了1299的全套大活,技师从胸推调情开始,之后是戴套口交,通过微信扫码付钱的(辨认出卖淫的人是钟某)。

19.证人袁某证言,证实其通过金寨县幸福家园小区电梯里贴的小广告添加对方微信,技师接受399元正常按摩,699元是按摩和打飞机,999元是按摩和口交,1299元是全套。其做了699打飞机带按摩的(辨认出卖淫的人是钟某)。

20.证人李某证言,证实第一次是2023年4月24日,其在阜南县浪漫假日住宿,晚上打了上门按摩电话。技师介绍299元纯按摩,399元SPA精油开背,还有三角区保养(口爆)、前列腺保养,其做了399精油开背。第二次是2023年5月24日,在阜南县浪漫假日,其做了799元三角区保养,调情(抚摸生殖器、舔耳朵)、漫游(嘴含果冻舔后背)、口爆(用嘴巴含住生殖器)、顶肛(用果冻塞肛门),付了800元转账账户是刘某1(辨认出卖淫的人是魏某)。

21.证人卢某证言,证实2023年4月6日,其在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郸城缤纷快捷酒店入住,做了899元口交,微信扫码支付嫖资(辨认出卖淫的人是魏某)。

22.证人杨某3证言,证实2023年3月13日23点左右,在亳州市都市星联酒店,其通过打小卡片电话给微信名为“小鱼儿”转了100元定金。一开始做的按摩套餐,除了车费再转了299元。中途加了300,给其口交了(辨认出卖淫的人是魏某)。

23.证人栾某证言,证实2023年4月4日凌晨2点,在六安市裕安区格林豪泰酒店内,其通过电梯内小卡片上手机号搜索添加了对应微信,技师联系了其,微信名为“小鱼儿”的微信添加其为好友。项目是全身按摩加口交,交了200元押金,再付799元(辨认出卖淫的人是魏某)。

24.证人杨某4证言,证实2023年5月11日,其在亳州市蒙城县××房××内嫖娼的。其先扫了女子拿的微信二维码支付了599元嫖资,女子给其口交结束后,其又向微信名叫“爱然”的人支付了300元嫖资,一共支付了899元嫖资(辨认出卖淫的人是张某5)。

25.证人谷某证言,证实2023年5月5日在河南周口市××宾馆,其做了999元套餐,卖淫女帮其口交了(辨认出卖淫的人是张某5)。

26.证人王某1证言,证实其通过电梯里张贴的小广告加微信联系上对方,女按摩师在服务前告诉其按摩的项目有499元推油和打飞机,699元半裸胸推和肛门保养,999元正常按摩外加口爆(口淫)、手推、胸推、调情、肛门保健。其做的是999元的,对方收款账户显示叫刘某1(辨认笔录辨认出卖淫的人是司某)。

27.证人徐某证言,证实其是通过电梯里张贴的小广告加微信联系上对方的,399元是正常按摩,699元正常按摩加打飞机、调情、肛门保健,999元全裸胸推和口爆。技师出示了叫刘某1的收款码,其做了999元的项目,扣除预约的100元,又微信扫码付款支付了900元。地点在定远县阳光商业广场雷克泰酒店(辨认出卖淫的人是司某)。

28.证人王某2证言,证实其通过定远公交站台小卡片打了上面的电话,对方加了其微信,399元套餐是摸摸,699元套餐是口爆(口淫),999元套餐是全套(可以摸、口爆、调情、肛门保健,没有直接干的)。5月6日在定远金凤凰宾馆,其做了699元口爆的,对方收款账户显示是商户刘某1(辨认出卖淫的人是司某)。

29.证人王某3证言,证实2023年2月14日,其在定远县北极星微京宾馆电梯发现贴的卡片,打了上面电话,对方来了给其提供了一个收款码(显示是商户刘某1),其支付了两次,一次是400元,一次是300元,做的是699元套餐。她先给其按摩,按了一会给其“打飞机(手淫)”(辨认出卖淫的人是司某)。

30.证人张某7证言,证实2023年4月19日,在颍州区××宾馆,其通过抖音评论区拨打电话号码,做了699套餐打飞机和口活(辨认出卖淫的人是杨某2)。

31.证人刘某2证言,证实今年4月19日凌晨5点,其在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云微酒店,通过电梯内小卡片拨打电话,先支付100元定金给微信名叫“爱然”的人做899元带口交项目,又支付了899元(辨认出卖淫的人是杨某2)。

32.证人许某证言,证实2023年7月4日,其在亳州市尚客优连锁酒店通过拨打电梯内贴小卡片,先支付100元定金,做正规的299项目,推了十几分钟之后其突然射精了,技师说“只要你射精了,我们一律按照打飞机的项目进行收费”,其又支付了599元(辨认出卖淫的人是佟某)。

33.证人王某4证言,证实2023年7月10日晚上10点,其在阜阳火车站旁圣达快捷宾馆通过电梯小广告打电话,点了699元的打飞机。其凑整付了700元(辨认出卖淫的人是佟某)。

34.证人张某8证言,证实其是龙星大酒店主管,2022年3、4月份发现酒店电梯里贴有小卡片,写着上门按摩SPA,后把小卡片清理掉了。

(三)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

1.被告人朱某1供述和辩解,供认其经营3家按摩店,爱丁堡保健按摩服务部位于阜阳市颍州区××路××号,云泰皇室古法SAP中心店位于阜阳市颍泉区阜阳北站对面,云泰皇室古法SAP中心二店位于阜阳市颍州区××路××号××号。其是老板,王某2帮其管理技师。爱丁堡前台是王某2,云泰皇室古法前台是季某3,云秦皇室古法二店蒋某,他们每人还配个女的看管前台。王某2、李森、蒋某每月6000元,推销办卡有提成。2022年9月开始安排人员上门按摩,用过其的微信和支付宝及刘某1、张某4、张某1、张娜的收款码用于收款,张贴用于宣传上门按摩服务的小卡片是在淘宝上买的。上门按摩地区是其根据路程的长远划定的,有阜阳市全市含下属县市区,蚌埠市全市含下属县市区,滁州市定远县和明光市,淮南市颖上区、寿县、凤台县,六安市马店镇和霍邱县,合肥市长丰县,河南省郸城县和沈丘县,驻马店市新蔡县,每个司机、技师的服务范围具体划分是也是其规定的。其辩解称上门按摩服务是其店里扩展的正规项目,不提供色情服务,上门按摩服务中存在打飞机、胸推、口交等卖淫服务都是技师个人行为,其不知情。其对使用刘某1、张某1、张某3、张某4、张某2收款码收取399元以上费用2382笔合计1791126.8元,999元以上费用649笔合计707186.6元有异议,认为不能全部认定为其足浴店的收款。

2.被告人王某2的供述,供认吸引嫖客、联系、寻找客源的模式是朱某1想出来的。公司叫爱丁堡足浴店,老板是朱某1,负责整个公司的运转,朱某1上网购买“上门按摩服务SPA”字样小卡片、卖淫使用的精油、湿巾等物品,安排其和张某6、吴某等司机夜间出行,在安徽省阜阳、淮北、蚌埠、滁州、六安、毫州、宿州以及河南省与阜阳交界处等地的宾馆等行业场所张贴卡片获取客源,同时负责接送卖淫女提供上门卖淫服务。司机外出贴单时使用的车辆是朱某1安排的,共四五辆车,有一辆是其所有,其他车都是朱某1的。朱某1通过联系熟人招募卖淫小姐从事卖淫活动,安排店里前台季某3等人负责接听电话,初步梳理出有意向的顾客,然后将顾客推送给当地卖淫女,张某6和吴某等司机就接送卖淫女提供上门卖淫服务,最后是给全公司人员发工资。卖淫女的工资表是朱某1做的,10天给小姐发一次工资也是他支付的,没有底薪,提成是50%,剩下归他。卖淫价格、卖淫内容、卖淫所得收取方式是朱某1制定,上门服务有按摩加打飞机、按摩加胸推、按摩加口交,价格一般在499元至999元不等,公司老板、前台、司机、小姐都知情。小姐用微信、支付宝或现金收嫖资的,再扫老板朱某1提供的收款二维码把钱转给他。客人付定金扫其小卡片上的二维码,其把收到的定金直接微信发给朱某1。卖淫女有时把卖淫所得费用直接微信转账给朱某1,遇到他的微信转账限额时,卖淫女就把卖淫所得的费用微信转账发给其,其再微信转给朱某1。朱某1有三个微信号,昵称分别是“冬天(太阳和花图案)”“时间像导弹一样快”和“维达”。“云泰皇室古法spa中心特色价格表”是万达新店的价格表,但还没装潢完他们就被抓了,这个价格表就没用了,爱丁堡和北站云泰两个店不用这个价格表。

刘某1和老板是朋友关系,开了一个广告公司,负责店面广告和电路维修。其和张某6、吴某、蒋某、孙晨程、王德刚、朱亚成、文龙、韩小刚、张闫、莫某等人是司机,负责张贴卡片获取客源、接送卖淫女提供上门卖淫服务。店里招募的司机都是其应聘入职的。白静静、郝某、杨某2、张某5、魏某、司某等人是卖淫女,提供上门卖淫服务。其是前台经理,管理季某3、李若彤、杨腾腾等人在前台负责接听电话,初步梳理意向顾客,将顾客推送给当地卖淫女,由卖淫女和顾客直接联系,在确认需要服务后顾客支付50-100元不等的定金,司机接送卖淫女提供上门卖淫服务。其还负责制作司机、前台、烧饭阿姨的工资表给朱某1,其和朱某1都记录司机和技师的考勤表,每个月其将考勤表制作完交给朱某1,他核对无误后让其制作工资单,他按照该工资单发工资。2020年10月份其到朱某1这里上班,非法获利按天算,干一天活给一天工资200元,满勤是6000元,其总工资约为136800元,自2020年10月至2023年7月其和朱某1微信交易明细显示其获利109035元。

3.被告人季某3的供述,供认其2023年3月份开始在云泰足浴店上班,月工资4000元,工作内容主要是看店、管理技师和司机,安排司机送小姐上门卖淫,使用前台手机接小卡片上顾客打来的电话,小姐和顾客沟通后也会向其反馈顾客要特殊服务。店里的按摩项目是正规的,驻点技师以及上门路途比较远的技师是提供卖淫服务的,其知道卖淫服务价格从399—999元不等,具体的价格对应的卖淫服务其不清楚。上门服务的宣传是王某2安排的。张某6是长期在外面驻点的,一个月前被王某2安排在六安驻点,负责在驻点城市周边宾馆贴小卡片、接送驻点技师提供上门服务。“云泰皇室古法SPA中心特色价格表”应该是万达新店价格,其之前万达店的电脑里面看到过,价格太高,爱丁堡和北站店里最高只有500元且基本没人做。

(四)搜查、辨认笔录

1.搜查笔录,证实2023年7月18日,民警在见证人见证下依法对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海亮御府29栋1001室朱某1居住地、六安市裕安区渡漕小区二期14栋1602室张某6出租房、阜阳市沄泰推拿按摩服务部进行搜查。

2.辨认笔录,证实在见证人见证下,莫某辨认出爱丁堡足道的老板是朱某1;余某、袁某辨认出卖淫的人是钟亚维;李某、卢某、杨某3、栾某辨认出卖淫的人是魏某;杨某4、谷某辨认出卖淫的人是张某5;王某1、徐某、王某2、王永汉辨认出卖淫的人是司某;张某7、刘某2辨认出卖淫的人是杨某2;许某、王某4辨认出卖淫的人是佟某。

(五)电子数据

1.刘某1银行卡转账流水,证实刘某1帮助朱某1用其银行卡账户用于接受卖淫女的嫖资,599-999元转账共328次,其中阜阳农村商业银行卡收取999元以上项目金额合计155907.6元,深圳前海微众银行卡收取999元以上项目金额合计5994元。

2.张某1微信、支付宝交易流水,证实张某1帮助朱某1用其银行卡账户用于接受卖淫女的嫖资。

3.张某2微信交易流水,证实张某2帮助朱某1用其微信账户用于接受卖淫女的嫖资,699元以上金额共59笔。

4.张某3支付宝、微信交易流水,证实张某3帮助朱某1用其微信、支付宝账户用于接受卖淫女的嫖资。

5.张某4支付宝、微信交易流水,证实张某4帮助朱某1用其微信、支付宝账户用于接受卖淫女的嫖资。

6.朱某1网购小卡片统计表,证实朱某1从淘宝购买用于宣传上门按摩的小卡片。

7.王某2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工资单,证实王某2与朱某1微信聊天记录部分出车次数、地点和人员、技师上钟金额转账、工资,王某2制作司机出车情况。

8.王某2支付宝收款记录,证实2020年10月至2023年7月朱某1给王某2发放工资情况。

9.蒋某微信支付转账流水,证实朱某1给蒋某发放工资。

10.吴某微信支付转账流水,证实朱某1给吴某发放工资。

11.张某6微信支付转账流水,证实朱某1给张某6发放工资。

12.钟亚维微信支付转账流水,证实朱某1给钟亚维发放工资。

13.郝某微信支付转账流水,证实朱某1给郝某发放工资。

14.张某5微信支付转账流水,证实朱某1给张某5发放工资。

15.李某微信支付转账流水,证实2023年5月24日,其嫖娼后向刘某1转账800元。

16.卢某微信支付转账流水,证实2023年4月6日,其微信支付了“小鱼儿”(微信昵称)100元定金、899元嫖资。

17.杨某3微信支付转账流水,证实2023年3月13日,其微信支付了“小鱼儿”100元、299元、300元。

18.栾某微信支付转账流水,证实2023年4月4日,其微信支付了“小鱼儿”799元、“赵红雷”200元。

19.杨某4微信支付转账流水,证实2023年5月11日,其微信支付了“爱然”(微信昵称)100元、599元、300元。

20.张某7微信支付转账流水,证实2023年4月19日,其微信支付了“小鱼儿”699元。

21.刘某2微信支付转账流水,证实2023年4月19日,其微信支付“爱然”100元、“小鱼儿”899元。

22.许某微信支付转账流水,证实2023年7月5日,其微信支付了100元、599元。

被告人朱某1的辩护人当庭提交营业执照、特色价格表、员工制度、街道办事处证明各一份,证明朱某1经营公司的合法性,技师上门提供口交服务及价格与价格表不一致是个人行为,朱某1不知情,且其在疫情期间积极进行公益捐赠,社会评价较高。

被告人王某2的辩护人当庭提交了被告人王某2的家庭情况说明、户籍信息、出院记录、特困供养人员服务卡、子女的助学贷款信息等各一份,证明其系两位老人的特困照料人(王**才系全失能老人),且育有两子均申请了助学贷款,家庭异常困难,其本人身患肠梗阻等严重疾病,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不适宜长期羁押。

被告人季某3的辩护人当庭提交了居委会证明、病历等各一份,证明被告人季某3父亲离世,母亲患病且生活不能自理,去朱某1处上班是为方便照顾父母,家庭困难,请求对其判处罚金时予以考虑。

公诉机关所举示的证据取证程序和来源合法,内容客观真实,与本案具有关联性,且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能证明本案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此外,公诉机关还向法庭提供了证人时某的证言、辨认笔录、微信支付转账流水等证据,证明时某于2023年7月16日下午4点,在灵璧县中安城市广场城市之家酒店通过打小卡片电话,做了699元按摩加口交,辨认出卖淫的人是张玉林,微信支付699元给阜阳市颍州区泰晤士保健按摩经营部。因该部分证据与本案无关联,不符合证据的“关联性”原则,本院不予采纳。

另,对朱某1的辩护人提交的营业执照、特色价格表、员工制度、街道办事处证明无法达到其证明目的,本院不予采信。被告人王某2的辩护人、被告人季某3的辩护人在庭审中宣读并出示的证实其被告人家庭困难、患病等证据与本案无关,但在判处罚金时可酌情予以考虑。

一审法院认为

针对各被告人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根据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本院综合评判如下:

一、关于提供“口交”服务是否属于刑法意义上卖淫行为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审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在目前情况下,也不能将刑法意义上的卖淫局限于性交行为,对于性交之外的肛交、口交等进入式的性行为,应当依法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卖淫。”本案中,案涉“技师”以金钱交易为目的,以“口交”方式向男性提供性服务,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卖淫”,故对辩护人关于提供“口交”服务不属于卖淫的辩护意见,本院依法不予采信。

二、关于被告人朱某1是否构成组织卖淫罪的问题。经查,被告人朱某1经营的3家按摩店经营普通的足浴、按摩服务,但期间还组织女性技师外出上门提供口交卖淫活动,对此,不仅有在案5名提供口交服务的技师、13名接受口交服务的嫖客的相关证言及相应的微信支付转账流水,同时有蒋某、吴某等人相关证言、王某2供述证实上门按摩服务中存在口交服务,且被告人朱某1制定卖淫价格、卖淫内容、卖淫所得收取及分配方式,对卖淫活动进行管理控制,故在案证据可以证实被告人朱某1组织女性技师提供口交卖淫活动的事实。同时经审查,被告人朱某1作为涉案按摩店经营管理人,通过招聘司机、分配人员工作、制定上门服务项目及价格、招募并管理妇女提供口淫等不正当服务、发放工资等,实施了管理、控制他人卖淫的行为,卖淫人员在三人以上,全案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其行为应当定性为组织卖淫罪。对被告人朱某1称其对技师实施卖淫活动不知情的辩解,本院依法不予采信。对其辩护人提出朱某1不构成组织卖淫罪的辩护意见,本院依法不予采纳。

三、关于本案组织卖淫犯罪时间的认定问题。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朱某1于2020年10月至2023年7月期间组织多名技师上门从事包含有“口交”在内的卖淫服务,被告人朱某1辩解其于2022年10月后开始从事外地上门服务、此前都在阜阳本地,其辩护人辩称指控犯罪时间与朱某1、王某2、张某6、钟某陈述上门服务或贴卡片、上班、收到工资的时间不一致。经审查,证人刘某1证言证实2019年以来其向朱某1出借银行收款码供他收款使用,张某1证言证实朱某1自2020年10月向其要收款码用于技师外出为顾客提供卖淫服务收款,证人杨某1证言证实朱某1自2019年9月25日始从其公司定制上门按摩服务小卡片,证人杨某2证言证实2020年朱某1组织技师在阜阳市区内做上门服务项目,被告人王某2供述其自2020年10月到朱某1处上班,同年10月与朱某1微信交易含非法获利,上述证人证言与在案银行、微信、支付宝账户的交易流水能够相互印证。且侦查机关依法调取的朱某1用于收款的微信、支付宝账户的交易流水证实,其最早于2020年10月份收取上门服务费用。综上,本院依法认定被告人朱某1在本案中于2020年10月至2023年7月期间组织卖淫,故对被告人朱某1及其辩护人关于指控作案时间错误的辩解及辩护意见,本院依法不予采纳。

四、关于本案组织卖淫犯罪、协助组织卖淫罪非法获利数额的确定问题。

1、根据被告人王某2、季某3供述,证人刘某1、张某1、张某2、张某3、张某4等人证言,经被告人及证人签名确认的涉案微信和支付宝交易明细等证据,证实被告人朱某1经营的上门按摩服务提供“打飞机”“胸推”“口交”等不正当服务,项目价格为499至1299元不等,朱某1和技师按约定比例分成,同时对于在案交易流水中收入低于999元的款项,因已有证据无法证实该相关款项是否必然包括“口交”卖淫服务,根据“事实存疑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对该低于999元的部分款项不纳入统计。经统计,2020年10月中旬至2023年7月18日,被告人朱某1组织技师提供上门按摩服务收取与“口交”卖淫项目价格一致的款项共计730586.6元。组织卖淫罪非法获利的数额,应为以上营业总收入,即本案被告人朱某1组织卖淫行为非法获利数额应为73万余元,与公诉机关的指控数额(70万余元)一致。故对被告人朱某1称将999元以上价格认定为组织卖淫获利不合理的辩解及其辩护人提出朱某1非法获利70万余元事实不清的辩护意见,与查明事实不符,本院依法不予采纳。

2、被告人王某2、季某3明知被告人朱某1实施组织卖淫犯罪活动而为其招募或调配管理司机、运送人员、发送意向顾客信息、充当管账人等,是协助朱某1组织卖淫、为其组织卖淫犯罪提供帮助使组织卖淫行为得以顺利实施的表现,符合协助组织卖淫罪的特征,应以该罪论处。协助组织卖淫罪与组织卖淫罪分属不同罪名,后罪共同犯罪非法获利数额不能视为前罪被告人非法获利数额,协助组织卖淫非法获利数额应以其个人所得为准。被告人王某2供述其自2020年10月应聘至被告人朱某1经营的按摩店上班,工资每月6000元,截至案发,在案微信支付交易明细证实其于2020年10月至2023年7月收到朱某1转账109035元,故本院依法认定被告人王某2协助组织卖淫罪非法获利10万余元。被告人季某3供述其自2023年3月应聘至被告人朱某1经营的按摩店工作,月工资4000元,与在案扣押工资表相印证,经统计截至案发其个人违法所得14100元,故本院依法认定被告人季某3协助组织卖淫罪非法获利1万余元。

综上所述,本院认为,被告人朱某1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已经构成组织卖淫罪;被告人王某2、季某3协助组织他人卖淫,二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朱某1有犯罪前科,应从重处罚。被告人王某2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退缴部分违法所得,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罚;被告人季某3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退缴全部分违法所得,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采纳各辩护人请求人民法院对王某2、季某3予以从轻处罚的相关辩护意见。鉴于被告人季某3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对其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对其宣告缓刑。综上所述,根据被告人朱某1、王某2、季某3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四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四条第一款,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审裁判结果

一、被告人朱某1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3年7月18日起至2029年7月日17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二、被告人王某2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3年7月18日起至2026年1月17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三、被告人季某3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缴纳。)

四、对被告人朱某1违法所得人民币七十三万元、被告人王某2剩余违法所得人民币七万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五、对被告人王某2已上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三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被告人季某3已上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一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六、对扣押在案的被告人朱某1的苹果手机二部、华为手机一部、考勤表、工资表、服务单、按摩小卡片等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对其他扣押物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某中级法院1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审判人员

审判长高燕

人民陪审员李秀菊

人民陪审员陈玲琍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法官助理李佳佳

书记员陈晓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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