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要到相关部门备案,这其实是有规定的。不过目前来看,合肥租房特别是住宅租赁市场,主动备案的少之又少。记者昨天获悉,《合肥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目前已完成初稿,即将征求意见。其中,对备案制将有新的规定,并酝酿多部门综合管理。
现状:租房备案少之又少
按照规定,房屋出租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一定时间内,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缴纳相应的营业税。不过对于这一规定,合肥的租房市场双方基本是“视而不见”。
合肥市民林先生在龙河路有一套住房常年出租,他认为租房双方协商就好了,如果每次都要去备案太麻烦了。而作为租客,刚刚从大学毕业参加工作的小刘对租房备案“没听说过”。记者也走访合肥多家二手房中介机构,负责租赁业务的工作人员均表示租房基本不存在备案这个程序。
记者从合肥市房产局了解到,目前,合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已下划到各区住建局。不过合肥租房备案率非常低,其中租赁住宅备案更是少之又少。
分析:备案好处多但操作难
“其实租房备案,对租赁双方都是有好处的。”业内人士介绍说,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工作人员既要审查租赁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的真伪;又要审查出租房屋的权属是否和出租人一致,是否存在共有人情况;而且要审查房屋是否被查封、抵押等限制出租情况,以及是否一房多租和非法转租等情况。这些对维护租客利益是有好处的。另一方面,目前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行为的事件时有发生。如果租赁没有备案,对于房东来说也存在风险。
不过由于出租房屋较为分散、隐蔽,加上租赁交易不涉及到产权交易,如果交易双方没有备案意愿的话,政府很难监管到。
部门:将推新的管理办法
今年,合肥试图解开这一难题。记者了解到,目前,《合肥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已初步拟定,即将征求意见。该办法提出出租人应当在签订租赁合同后10天内持相关材料去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至于如何破解监管难题,将管理租房备案管理落到实处,合肥市房产部门在办法中提出,应与其他部门联动。据了解,多部门综合管理主要是加大执法监管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