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15)二中民终字第03855号
案件类型:民事
案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裁判日期:2015-03-16
审理经过
上诉人金晓林因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2014)房民初字第10416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上诉人金晓林于2015年3月16日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上诉人金晓林撤回上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之规定,本院裁定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准予上诉人金晓林撤回上诉。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人员
审判长陈妍审判员姚颖代理审判员王继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六日
书记员
书记员林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