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案号:(2015)皖1702民初03029号
案件类型:民事
案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裁判日期:2016-08-05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谢昌过诉被告池州市宇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贵池区人民政府池阳街道办事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谢昌过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275元,由谢昌过负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黄芸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八月五日
书记员
书记员余秀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