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案号:(2016)京0112民初29180号
案件类型:民事
案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裁判日期:2016-09-20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北京新城基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陈天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北京新城基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对被告陈天柱的起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北京新城基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二十五元,由原告北京新城基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审判人员
审判员刘丹丹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书记员
书记员芦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