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
案号:(2017)豫1403民初7651号
案件类型:民事
案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裁判日期:2018-01-03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兴明、李刚与被告姬文祥、姬鸣晓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该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由原适用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人员
审判员冀辉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日
书记员
书记员史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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