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房产纠纷 » 房产诉讼案例 » 正文
(2017)吉01民终4402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 中国裁判文书网   日期:2021-05-26   阅读:

审理法院: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17)吉01民终4402号

案件类型:民事

案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裁判日期:2017-08-23

审理经过

上诉人吉林省广厦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潘怀林、原审第三人长春市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5月5日作出的(2017)吉0104民初23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因上诉人吉林省广厦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在法院指定期限内缴纳上诉费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本案按上诉人吉林省广厦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各方按原判决执行。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人员

审判长郭智

代理审判员张新华

代理审判员贺银婷

裁判日期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书记员林星辰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叶新苑律师
专长:房产纠纷、经济合同
电话:15656587313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656587313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