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房产纠纷 » 房产诉讼案例 » 正文
(2017)冀01民终3720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 中国裁判文书网   日期:2021-05-29   阅读:

审理法院: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17)冀01民终3720号

案件类型:民事

案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裁判日期:2017-04-24

审理经过

上诉人河北佳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谭子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2016)冀0104民初663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在审理过程中,上诉人河北佳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向本院提交书面撤回上诉申请书。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上诉人河北佳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准许河北佳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3594元,减半收取1797元,由上诉人河北佳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人员

审判长郝东霞

审判员薛金来

代理审判员李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书记员李苒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叶新苑律师
专长:房产纠纷、经济合同
电话:15656587313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656587313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