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楼上漏水,把装修好的房子搞坏了,但是楼上住户说自己买下来一直没来住,所以自己一点责任都没有。物业说房子已经交出去三年了,所以也没责任。他们互相推诿,现在我不知该怎么办?
苏义飞律师解答:建议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委托相关部门检查,查明漏水原因。《民法通则》第83条: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如果不是你楼下人为造成的渗漏水,一般都是法院判决楼上责任,楼上有责任维修到不再漏水到楼下及赔偿楼下相应的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
此外,若检测后发现问题出在公共水管,可要求动用维修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