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资金托管办理程序如下:
一次性现金付款的二手房买卖
A 所需材料
1.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房屋权属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 程序:
1.签订《合肥市存量房资金托管协议》;
2.买房人将购房款存入指定银行托管账户;
3.凭《银行现金缴款凭证》回执,到分中心财务部门开具《合肥市存量房资金托管凭证》。
4.若买房人分多次付款的,可多次办理资金托管,二次以上办理手续时,买方凭身份证、《托管协议》、《缴款凭证》和《托管凭证》到托管分中心办理。
通过贷款付款的二手房买卖
A 所需材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三份;
2.借款人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如果户口不在本地,则需要提供本地户口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该复印件提供者不承担担保责任);
3.借款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未婚或离婚者,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出具未婚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三份);
4.借款人收入证明及其复印件一份(单位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个体、私营业主需提供营业执照、最近连续三个月税单等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5.《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6.借款人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7.房地产评估报告;
8.《房屋权属证书》、平面图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B 办理程序
商业贷款程序
1.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及资金托管协议;
2.买方将首付款(30%以上)存入资金托管账户;
3.银行审查同意贷款;
4.对所购的房屋进行评估;
5.签订借款合同,交齐相关费用;
6.办理房产过户、公证、抵押登记手续;
7.发放贷款;
8.银行将贷款存入资金托管账户。
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
1.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及资金托管协议;
2.买方将首付款(30%以上)存入资金托管账户;
3.将对所购的房屋进行评估;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初审同意后;
5.签订借款合同并交齐相关费用;
6.办理房产过户、公证、抵押登记手续;
7.资料送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8.银行收到通知即发放贷款;
9.银行将贷款存入资金托管账户。
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账号
房产监理处分中心:
徽商银行账号:1021301021000001551
工商银行账户:1302011729020138430
瑶海房产局分中心:
徽商银行账号:1022201021000009770
工商银行账户:1302011729020138306
庐阳房产局分中心:
徽商银行账号:21312080030078
工商银行账户:1302011729020138554
蜀山房产局分中心
徽商银行账号:1021701021000002158
工商银行账户:1302011729020138279
包河房产局分中心:
徽商银行账号:1023701021000002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