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房产纠纷 » 房产物业动态 » 正文
民事起诉状范本(物业费纠纷)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5-08   阅读:

民事起诉状 (对单个业主)

原告:       

所住地:

法定代表人:

被告:          ,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

住址

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元(截止   年  月  日止),滞纳金      元,住房公共专项维修金       元,生活垃圾费       元,四项合计         元。

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于XXXX年XX月 XX 日与     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了《   小区物业管理合同》,并从XXXX年XX月 XX 日起至XXXX年XX月 XX 日服务于   小区业主,被告是座落于    小区  栋  房业主。在原告为   小区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期间,原告与被告都应该切实履行《   小区物业管理合同》,但被告从XXXX年XX月 XX 日起无故拖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构成违约。原告与玉林市XXXX业主委员会《物业合同》,合同中约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为按建筑面积每月     元/平方米,及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应按拖欠金额的日千分之三交纳滞纳金。

被告     向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XXX    路,小区XXXXX号住房,住房建筑面积为XXXX平方米。被告享受了原告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但被告从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XX日止共拖欠XX个月的物业管理费,金额为XXXX元。被告在原告多次催收的情况下 ,仍拖欠不交;按《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第5点:按时交纳物业费用是业主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2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了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同时物权法第83条也明确指出拒付物业费是损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对拖欠物业管理费的《XXXXX物业管理条例》第47条:“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每日加收应当交纳费用的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被告作为小区的主业主之一,接受了原告的服务,理应按《物业管理条例》和合同规定向原告交纳物业管理费,但经原告一再催缴,却一直未交分毫,至今被告一共欠缴原告物业管理各项费用达   元。

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起诉到贵院,请依法判决。

此致

XX区法院

具状人:

日期:    年   月   日

 


 
 
 
  合肥律师推荐  
叶新苑律师
专长:房产纠纷、经济合同
电话:15656587313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656587313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