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延期交付、精装问题多、实房与宣传不符,这些都是市民在购买商品房中经常遇见的问题。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人开始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近期,恒大华府的部分业主就因延期交房等问题将开发商告上法庭。经过两次公开审理,合肥市高新区法院对业主们主张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请求给予支持。
据记者了解,原告刘先生于2009年购买了恒大华府17号楼的一户商品房。2011年6月30日是合同约定交房日,但开发商并未按期交房。直到当年8月1日,刘先生才得到了交房通知,但验房过程中,他发现房屋多处需要维修,遂向开发商提出书面维修申请。双方通过补充协议约定:开发商对房屋问题进行修理,如能在30日内解决,此段时间便不视为延期交房。但30日内,开发商并未修好房屋,直至2011年11月11日,双方才完成收房手续。法院认为,开发商应按合同约定,支付2011年7月1日起至2011年11月11日(扣除30日)的逾期交房违约金26424元。
除此之外,还有业主对恒大华府“每平方米1500元豪装”的承诺给予质疑。他们认为,实房的装修水平远不及售房时宣传标准。目前,高新区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并正在寻找拥有相关鉴定资质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