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天瑞律师事务所”更名为“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的公告
国浩合肥 安徽天瑞律师事务所 昨天
经安徽省司法厅批准(皖司许决字[2018]第425号),“安徽天瑞律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为“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更名后,原属于本所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依法享有和承继。
真诚感谢各位客户、朋友一直以来对本所的信任和支持;更名后,本所将与国浩律师事务所实行一体化管理,依托国浩律师在全球法律服务领域的品牌、平台和网络,不断提升专业服务能力,一如既往地为国内外客户和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特此公告
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