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关于原告李囡囝诉被告王家惠、合肥远大房地产代理销售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在起诉时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贵院据此查封了被告70万元的等值财产以及原告李囡囝名下皖ARL299宝马轿车一辆、担保人江春位于合肥市临泉路森海豪庭7栋303室房屋一套。
现原告和被告的纠纷已和解结案,原告已经撤诉,本案诉讼已经终结。因此,原告特向贵院申请解除对原、被告财产的保全手续。
此致
合肥市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苏义飞律师(代理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