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后答疑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人诉(被告姓名/公司名称)一案,针对(法院名称)作出的(判决书编号)判决书,现向贵院提出判后答疑申请,请求对以下问题予以答复:
一、关于本案事实认定部分:
对于(具体事实)的认定,申请人存在疑问,请贵院详细说明认定依据。
(另一具体事实)是否充分考虑了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为何未予采纳?
二、关于本案法律适用部分:
判决书中引用的(具体法律条款)是否适用于本案,请贵院解释其适用性。
对于(另一法律条款)的理解,申请人有不同看法,请贵院阐明裁判理由。
三、其他疑问:
(如有其他疑问,可继续列出)
综上所述,申请人对判决书中存在的疑问,恳请贵院予以详细答复,以便申请人更好地理解判决结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致 (法院名称)
申请人:(签名)
日期:
附法律依据:
第十条 法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七)通过依法办理案件以案释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2006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做好判前说法说理、判后释法答疑工作的若干意见
第三条 判前说法说理、判后释法答疑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及时、耐心细致和严格保守审判秘密的原则。
(2010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判后答疑的若干规定(试行)
第一条 判后答疑的适用对象为不服本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于裁判文书生效后半年之内首次来院申诉的案件当事人。
第二条 判后答疑的接访法官一般为案件原承办法官,立案庭信访工作人员协助接访,书记员负责记录。当事人明确拒绝原承办法官接待的,应由庭长或庭长指定人员接待。